近年来,江西吉安县高度重视对“一把手”监督,通过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政务公开等监督制度,在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有些“一把手”在履行经济职责上越权越位,监督主体难以到位,干部重使用轻管理。
针对存在的问题,贺余光委员提出了《应加大对单位“一把手”的教育管理力度》的提案。
提案得到组织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在工作中予以采纳。最近,吉安县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对党政“一把手”进行管理监督的意见》,立足防范,着眼治本,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从而使各级“一把手”遵纪守法意识普遍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性显著提高。
一、健全工作机制,构建组织监督网络。一是完善“一把手”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县委对党政“一把手”的工作和思想状况,每年定期作一次全面分析,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则根据日常干部考察、民主评议和信访等渠道所反映的情况,定期召开由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参加的联席会议,做好“一把手”的日常分析管理。二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县党政领导与所挂点乡镇和分管部门的“一把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针对干部思想和工作情况的谈心谈话,适时地提醒、告诫和鼓励。三是实行“末位淘汰制”。县委加大了对党政“一把手”工作实绩考核力度。对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排位倒数第一名和连续二年倒数第二、三名的乡镇,排位倒数第一、二名和连续二年倒数第三至五名的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视为不称职,实行“未位淘汰”,调整其职务。四是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对每个“一把手”在同一个单位任职期限内,都将进行一次任中或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作出不同处理。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构建内部监督网络。一是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各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单位)健全和完善了党委(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规定凡涉及干部任免,调动、奖惩和5000元以上金额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工程项目的确定等“三重一大”问题,都必须坚持按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经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相应的过程和内容都必须形成书面记录。二是完善表决制度。制定下发了《党委(党组)会表决实施意见》,实行任用乡镇党政正职县委全委会差额票决制。三是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强化班子内部监督的重要手段,县领导参加挂点乡镇和分管部门的班子民主生活会,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加强指导,严格把关。民主生活会上,认真查找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落到实处,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拓宽监督渠道,构建社会监督网络。一是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要求领导班子的工作规则,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都应以适当方式公开,重大决策的实施,要定期向群众公开进展情况,事后要向群众通报结果;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予以公布,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切实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评议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制度,把领导干部述职评议与每年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对述职评议工作反映较差的单位“一把手”,年度考核评为称职以下等次,加强对“一把手”工作的民主监督。三是健全信访举报制度。从群众来信来访中了解掌握“一把手”八小时之外的情况,通过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箱,重点对党政“一把手”生活圈、社交圈情况进行监督,解决领导干部工作之余的行为难掌握、难了解的问题。(刘智谋)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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