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民营企业家,在安宁和易门开了同性质的两家民营医院,但由于“属地”不同,管理方式不一样,在易门的一家被一纸公文锁住了生路,在安宁则是各级领导上门服务。这就是近日网上盛传的“一家医院两地开,境遇不同两重天”。
8月6日,易门重生医院院长陆治苹拖着沉重的脚步,走进县城中心的易门重生医院。推开死气沉沉的大门,往日人声鼎沸的医院,而今死一般的寂静。眼看着自己苦心经营7年的医院如今不死不活的样子,陆治苹一肚子的苦水不知该往哪儿倒。
自从今年7月1日,医院被当地医保中心叫停了城镇居民定点医疗资格后,就医患者越来越少,许多科室不得不“铁将军把门”。为何在当地妇孺皆知的“名医院”会被叫停?是经营管理不善还是另有原因?带着疑问,记者深入当地走访调查,发现目前易门上规模的3家民营医院,一家已关闭,其他两家也是举步维艰。
重生医院能否重生? 重生医院位于易门县城商铺比较集中的街区,按理说在这样的黄金地段,人来人往,无论做什么生意都会红火。然而,记者走进重生医院,偌大的医院只有两名医生和几名护士在上班,输液室只有一名患者。
据门诊值班医生介绍,重生医院是当地第一家民营医院,已有7年历史。由于医院口碑好、技术好,一直都有许多患者慕名而来。但自从今年7月1日,医院的医保业务被叫停以后,医院外科、内科住院楼就人去楼空了。在值班医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医院二楼内科,一把大锁挂在门上,医生开锁推开房门,只见所有病床上的用品都被收起来,床杆上沾满灰尘,记者在三楼外科也看到了同样的情形。
记者从医院提供的一份易门县人事劳动局印发的《劳动保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易门县人事劳动局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出的《关于定点医疗机构重生医院违规处理的通知》得知,该医院因被认为存在治疗时间患者不在院,以住院针药费换取“血疗”费用,“挂床”住院等违反医保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形,被作出“扣除违规费用;停止基本医疗业务三个月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收留医保卡,三个月结束后,视整改情况恢复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整改时间,20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的处理决定。
医院认为自身无违反医保政策的行为,对处罚理由表示不合理,遂向易门县人事劳动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书称:“被申请人违背事实,不认真调查了解,又不听申请人的反复申辩和解释,也无视申请人已经整改的事实,一意孤行,草率作出了处理决定是极端不负责任的。”
当天,重生医院与医保中心的协调会安排在易门县人事劳动局法规科进行,记者想旁听协调会,但在获知记者身份后,该局一名万姓副局长将记者“请”出办公室。
当地民营医院普遍反映,当地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中随意性大,而且没有统一的执法尺度。在执法范围和违法认定、处罚上,只罚款不作为已成为常态,对民营医院合法权利的维护形同虚设。
民营医院盼扶持 “现在办民营医院实在是难!”易门县另一家民营医院——康达医院院长钱永宁说出了掏心窝子的话。钱永宁介绍,医疗市场就这么大,民营医院要生存发展,毫无疑问要与公立医院展开竞争,但由于地方政策措施不配套等原因,与公立医院竞争根本不在同一起跑线上。
“我们医院在易门有为数不多的泌尿外科、内镜、高清晰度彩色B超等项目,规模、资质都合格,但既不是公费医疗定点医院,也不是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看病回去不能报销。”钱永宁说,虽然向卫生主管部门申请了多次,可一直未批准。医院聘请的多位专家、引进的高级设备只能看少部分自费病人,这几年来医院一直是举步维艰。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为扶持民营医院发展,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等鼓励和支持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要求:各地政府要放宽政策,创造条件,多渠道引入社会资金,发展多种形式的民营医疗机构;要落实政策,搞好服务,保证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要按有关规定,对民营医院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相应的优惠免税政策。
政府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各种优惠措施,按理说民营医院的发展本该欣欣向荣。然而,易门县的民营医院从2006年开始就向政府申请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至今已3年时间仍没有得到许可。
重生医院院长陆治苹给记者算了笔账:17万人口的易门县,其中近14万为农村人口。没有新农合定点医疗资格的民营医院,就等于失去了参与农村医疗的权利,就只能和公立医院去分仅有的3万城镇居民医疗的市场。“今年3月到现在医院每个月营业额不超过5万元,而至少要10万元的收入才能维持医院正常运转,自从城镇居民定点医疗资格被停止后,医院已经面临倒闭。”陆治苹无奈地说。
记者随后采访了易门县卫生局副局长赵生焰,他表示,易门县正准备逐步有条件地让民营医院成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但民营医院必须符合国家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和具备国家颁发医疗机构设置许可,需要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人员配置、医院规模,同时还要符合《易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据了解,2005年云南省卫生厅就实施了《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中对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条件规定为:“须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和经办机构签订的协议。”
同一医院两地两境遇 虽然被医院面临停业关门的事情弄得焦头烂额,但重生医院院长陆治苹每天都在安宁与易门之间来回奔波。
今年3月,陆治苹在与易门县相邻的安宁市开了同一家“重生医院”。山水相连的两地,同一家民营医院却有两种截然不同境遇。
安宁重生老年病医院,作为招商引资项目被引进安宁市。虽然选择在了离城区两公里的宁湖小区,但由于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从投资到开业仅仅用了3个月的时间。陆治苹介绍,医院在安宁成立后,当地分管卫生的副市长、卫生局长曾先后两次到医院调研,了解医院困难。医院试营业期间,卫生局局长就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为重生医院办理了城镇居民合作定点医疗资格、新农合定点医疗资格。医院还获得三年的免税优惠。医院的各种手续也很快落实完成,立马就步入运营正轨。
“同一家重生医院,开在两个地方,却遭遇两种截然不同的对待,我也感到无奈。”对有多年医院经营管理经验的陆治苹来说,安宁市政府对民营医院的关心,让他对安宁重生老年病医院的发展充满信心。
记者了解到,在2008年8月云南省卫生厅公布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的意见》上,明确提出鼓励公立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领办、创办民营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法律地位等12项政策扶持民营医疗机构。许多地方积极为民营医院发展提供各种便利,出台和实施了各种优惠和支持政策。而易门的民营医院却在“夹缝”中求生存,这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达娃·梅朵)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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