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得到消息,6月中旬开始,沈阳市所有新建、扩建及改建的民用建筑必须设计、安装采暖系统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控装置。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也将同步进行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作。
这意味着,沈阳市民将步入采暖费按表收取的时代。
目前,《沈阳市开展供热计量改造实施方案》已经正式出台。年底前,全市将启动完成150万建筑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试点工作,届时将有2万户居民家中装“热表”。据了解,浑南新区等一些区的居民小区里已经安装了部分热计量表。
装表计热 节能建筑先行
沈阳市自1991年起开始推广建筑节能,截至2005年底,全市节能率50%的住宅年竣工量达到90%。从2006年开始,沈阳强制执行居住建筑节能率65%的新标准。据测算,按此节能标准,沈阳市一个采暖期便可以节省标准煤50万吨。
为确保实现建筑节能各项目标,今年3月1日实施的《沈阳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沈阳集中供热建筑将陆续装表计热,这也是沈阳市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对安装热计量装置作出规定,而新建、扩建、改建民用建筑时,设计文件中供热系统热计量部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将拿不到施工许可证。
安装热表 全市逐步推广
今年供热计量改造将由市、区政府负责组织相关供热企业,选择2007年以前建设的建筑节能小区中实施:在室内实施采暖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工程,并将优先实行热源计量、栋计量和分室控温,进而推进实行一户一表。
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将实现温度可控、可调,满足运行和管理的控制要求。在进行供热计量施工改造的同时,还将进行供热管网系统节能改造,由市、区房产局(市、区供热办)组织供热企业进行验收。此外,今后全市在推广按整栋楼和按单元计量的基础上,将逐步推广分时分户温控装置、计量装置。本报记者彭跃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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