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明明是问题成堆,查办却无从下手———这样的基层干部,老百姓戏称为“太平官”。这种“太平官”如今在山东省胶州市开始有了压力。根据《胶州市农村党员干部过错问责办法(试行)》,去年以来全市先后有80多名农村党员干部受到问责。
胶州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庄增大说,问责村官中的“太平官”、“庸官”,有助于构建农村党员干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有效激活农村干部队伍的活力。
去年,胶州市首先在里岔镇试点农村党员干部过错问责办法,并在今年全面推行。办法规定:问责对象为村级组织、村干部、农村党员;村级组织有违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18种情形的,农村党员干部有工作作风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等17种情形的,农村党员有不赡养老人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14种情形的,都要依据程序由镇(街道)党(工)委予以问责,分别给予记过、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取消年度奖励等方面的政治处分或经济处罚,对构成违纪的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同时按规定予以党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犯有过错的村级组织,根据错误主体视情况分别对村党组织、村委会或村“两委”予以问责。对犯有过错的村级组织、村干部或农村党员可视情况采取一项或多项问责措施。
2008年2月,里岔镇某村党支部书记王某违反发展党员有关规定被问责。今年7月23日笔者采访时,他还为自己的错误懊恼:“少开了几个会,弄得灰头土脸的。”这个村有5名党员。村民赵某找到他要求入党。想到村里党员人数少,王某没有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而是跟每个党员口头打了个招呼,然后叫村文书造了个会议记录就报到党委了。有人就此向镇党委提出质疑,镇党委按照函询通知、调查取证、研究认定、实施问责、立卷归档五个步骤,启动问责程序,取消了赵某的预备党员资格,责令王某公开检讨,并给予诫勉处分,扣除全年补贴的30%。事后,王某后悔莫及:“少拿了1000多块钱,还背了个处分!”
不作为也要被问责。里岔镇杨家庄村紧邻镇驻地,但就这么一个镇边村,进出村的路只有三四米宽,大街小巷全是坑坑洼洼的土路,好几年都吃不上自来水,村里连个办公室也没有。一些在外经商做买卖的回村看了直摇头:“咱村什么时候才能变个样呢?”甚至有的主动要捐款给村里。但村书记“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始终没动作。去年5月,几个老百姓上访到镇党委。镇党委在按照问责制度责令其辞职后,邀请了在外承包食堂的能人杨振刚回村担任支部书记。小杨上任后,把村里百姓反映意见最集中的几件事都办好了。现在,一进村就是个小花园,平坦宽敞的水泥路通到每家每户。一到晚上,老人孩子们都聚集到明亮的路灯下聊天、下棋、玩耍。说起党员干部问责制,杨振刚说:“以前当干部只要不犯大错就行,现在有了问责制作为监督,要为乡亲们做点儿实事,才算一个合格的村干部。”
为了在事后问责的同时做好事前事中监控,该市还出台了与“问责制”配套的“动态监控制度”。将村级事务细化分为经济发展、财务管理、计划生育、信访稳定、村务公开、干部作风、组织建设、土地流转和政策执行9大类30项具体内容,作为村级班子的监控指标,实施全程化、动态式的监控,形成了一条从日常工作管理到重点指标监控直至班子综合测评较为完整的工作链。
作者:于洪光;赵法文;杨兆宇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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