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拱墅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一女子失手用剪刀刺死了自己的丈夫。
被告人阿兰,1985年出生,两个孩子的妈妈,大女儿不满三岁,小女儿半岁不到。
被害人阿辉,1983年出生,阿兰的丈夫,两个女儿的父亲。
小纷争妻子失手杀死老公 案子原定上午9点半开庭,双方家属各来了一大帮,分坐旁听席。
法警带出阿兰,齐耳短发,一双眼睛哭得肿肿的。
核对身份信息后,公诉人让阿兰回忆一下事发当时的情形:
今年4月2日,就是事发的前一天,我去婆婆家吃饭。
婆婆说,现在两个孩子都是她在养,要给她600块奶粉钱。
阿辉没出去工作,没收入,我才出去打工没几天,家里情况很不好。回家后,我要阿辉出去找工作,他说好的。
到了第二天,我加班到晚上10点半才到家。一进门,看到他在看电视,他说今天没活干。
我有点气,他有手艺的,完全可以找个小服装厂做工的。
去年过年回老家没钱,是他爸给了我们1000元,我问他,是不是今年还想这样?
他不高兴了,说我整天就知道钱,说钱都是被我花光的。
我也火了,上去扇了他一巴掌。
他很生气,拿起裁缝用的剪刀对着我,我很害怕,上去抓住剪刀,和他扭打起来,我抓剪刀柄,他抓剪刀中部。
就这样扭来扭去,剪刀摔出去了,他倒在床上。
我以为他打累了,躺着休息,我捡起剪刀,拍了拍他的大腿,叫他起来看电视,他没反应,我想可能是他故意不理我。
过了几分钟,我看到床单上有血迹,掀开他的上衣,看到他左胸口有个大洞,我慌了,用手捂着伤口不让血流出来。
打120打不通,就打电话给公公。
亲属说夫妻俩平时感情不错 昨天,阿兰被指控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剪刀是利器,对可能造成的后果应当予以预见,但被告却疏忽大意,导致产生严重后果。”公诉人说,“根据《刑法》,应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杀一个人只3年吗?”旁听席上,一位染着黄发的年轻女子,大声说道。
年轻女孩是阿辉的妹妹,“她可横了,平时骑在我哥的头上,不顾家,不给孩子喂奶,爱打麻将……”在阿辉的妹妹眼里,阿兰的“罪状”一大堆。
阿兰的亲属说法却完全不一样。“我们都是江西的,他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2006年结的婚,感情一直蛮好,她(阿兰)脾气很好,说话声音都很低。”阿兰的妈妈说。
“你们平时感情怎么样?”审判长问阿兰。
“我们感情还好的……有时候吵架说到离婚,也就是嘴巴上说说。”阿兰说。
“你在医院听到丈夫死亡的消息,是不是情绪失控。”辩护律师问阿兰,阿兰点点头。
“她还主动要求输血呢。”旁听席上,阿兰的大伯插嘴。
公诉人宣读了一份证言,是房东胡某的:女的平时上班的,也没听到他们有吵架。事发的时候,很多人围观,我看到他(阿辉)穿了条内裤,躺在床上,人已经昏迷了,身上都是血,女的抱着他的头,在旁边哭。
法庭上女子痛哭忏悔 昨天,阿辉的父母向阿兰提出了46万多元的民事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等。
审判长问阿兰,赔不赔得出?阿兰说,她和阿辉没有财产,赔不出。
“钱赔不出,但我可以照顾两个女儿,赡养公公婆婆的。”一听阿兰这么说,婆婆“噌”地从位置上跳起来,“杀人是要偿命的,她现在24岁,儿子没了,她还能不能在家里待,怎么能留得住她?”
最后陈述阶段,阿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A4大小的信纸,上头密密麻麻写了一页。
阿兰照着念起来,“这起事件中,我失去了最爱的丈夫,公婆失去了唯一的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她们还小,长大以后我不知道怎么面对他们……”阿兰边念边哭。
“在看守所,我有一了百了的想法,但想起家里的老人、孩子,我还是时刻提醒自己要强打精神……”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时报记者 陈逸清 实习记者 吴海婕文/摄 通 讯 员 拱法检) (来源: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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