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辉近日,在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系马桩街附近一家餐馆打工的小王打算辞职回家,但餐馆老板拒绝退回押金。交涉无果之下,小王来到系马桩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天,小王就拿回了押金。记者从江西省劳动部门获悉,《江西省社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争议调解试行规则》近日出台,南昌市西湖区和高安市为该省首批省级试点单位,这两地的劳动小争议可在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家门口”解决。
根据规则规定,社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六类劳动争议可进行调解。包括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
南昌大学一位学者认为,当前,劳动关系区域性、行业性特点越来越明显,社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立,有助于及时化解劳动纠纷,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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