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号人物马玉文 男,1968年生,回族,初中文化,无业,曾两次因盗窃被判刑,一次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 |
五号人物吴井绪 男,1974年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曾因注射毒品被强制戒毒六个月、劳动教养一年。 |
聚众斗殴:带40多人“赴约”
2004年9月25日14时许,社会闲散人员姜大金伙同胡军来到光明街红星电影院建筑工地上,以一张假欠条对建筑商李某进行勒索。李某找到王晓东帮忙摆事,王晓东随即带领杜育武(已劳动教养)等20余人来到建筑工地,使用木棒等殴打姜大金、胡军,致轻微伤。
当日16时许,姜大金在医院包扎完毕后打电话给王晓东,约定在医院附近殴斗。
盗窃枪支:把体校校长拖下水
2006年7月的一天,通化市少年儿童军事体育学校毕业多年的王晓东找到校长赵永刚,在其办公室内从赵和教练张志勇(两人另案处理)手中借出一支东风五型标准口径手枪。王晓东将该枪枪管锯短,非法持有半个月左右,后来赵、张多次催要,手枪才被其送回。
几个月后,王晓东同赵永刚、张志勇预谋,仿造东风五型标准口径手枪给他做一支手枪,由张志勇以修枪为借口,从枪库中取出七支口径枪(其中有五支东风五型标准口径手枪),为其仿造了一支手枪。
造枪期间,王晓东从张志勇手中拿走一支手枪,随身携带。后来王晓东又将造好的假枪交给赵永刚、张志勇,顶真枪入库,并申报销毁。王晓东将此枪藏在其大姐王萍家中。(本报2009年3月27日曾作报道)
2008年12月4日,王晓东在东昌区江南附近被东昌区公安分局民警抓获,其随身携带的口径手枪被收缴。经鉴定,构成枪支。
骄横跋扈:动辄伤人
1999年8月的一天,袁某在江南桥头一串店吃串儿,遇见王晓东和马玉文二人,便邀王、马二人一起饮酒。王晓东未允,马玉文陪着袁喝,王晓东无故指使孙胜伟带人窜至串店,将袁殴打,造成袁右眼角、左臂肘受伤。
2006年夏,王晓东与手下马玉文因琐事发生口角,遂纠集陈见军等人将马玉文殴打,直到马玉文道歉才停止,后将其抛至污水坑内。
2006年8月,王晓东在因装修,从外面一处废弃的小二楼里接自来水。他发现6楼中门的住户没有经过他同意也在同一个地点接水,便来到6楼纪某家,不让接水。纪家与王晓东商量被拒绝,王叫来刘大鹏、焦学峰、刘欢等人纪某一家三口殴打。
团伙覆灭:王晓东被抓时带有枪支
27名主要成员落网
2008年10月14日,东昌区公安分局接到通化市公安局移交全国“打黑办”关于王晓东等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的来信转办单后,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局长王云鹏担任组长,抽调精干警力20余人组成专案组,次日便立案侦查。
经大量工作后,不到两个月,警方就在东昌区江南村将横行通化市18余年的“黑老大”王晓东抓获,当场从其身上缴获制式口径手枪(东风五型小口径标准手枪)一支,枪内有7发子弹。
近日,其他黑性会性质组织主要成员陶宝亮、张立言、马玉文、吴井绪、刘大鹏、陈见军等26人也相继被抓获。
勒索款物100余万元
在警方查获的26起案件中,王晓东参与组织实施的就达25件。其中敲诈勒索案件13件,勒索款物100余万元;实施盗窃枪支案1件;实施非法持有枪支案1件;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件3件,造成重伤2人,轻伤1人,轻微伤2人;实施寻衅滋事案件6件,造成轻微伤以下伤害10余人;实施诈骗案1件,骗取97平米住宅一处。
在王晓东团伙中,“小弟”直接听从骨干成员的安排,服从王晓东的指挥。该组织层次分明,等级严明。骨干成员及其他“小弟”尊称王晓东为“东哥”。组织成员对他的命令必须服从,如不服从必将受到惩罚。
该组织获得的100余万资产,用以维持组织活动,比如通过给骨干成员分钱或请吃饭等。钱的来源则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对房产开发商(或建筑商)、公司老板及个体工商业主等进行勒索。
■恶行录
——通化市某广告公司董事长杨某,将一按摩小姐晓玲(化名)带到洗浴中心嫖宿,给了晓玲2000元嫖资。
2000年9月,姜明君(另案处理)伙同宋海波等三人(都已取保候审)及晓玲(不构成犯罪)预谋以要告发杨某“强奸”过晓玲为借口对杨进行勒索。杨某找王晓东帮忙,王晓东借机伙同姜明君等人勒索了1.3万余元。
通过这件事王晓东知道杨某有钱,又以其他事勒索了1.3万元。
——2000年12月的一天中午,王晓东纠集陶宝亮、孙洪文(服刑)、安利君(已死亡)、聂殿成(已死亡)窜至孙某经营的北京烤鸭店,谎称在饭店内丢了钱包,包内有两万元,对孙某进行勒索。次日,孙某交给王晓东两万元。
——2003年秋的一天,王晓东先指使小超(在逃)假称刚从监狱出来,到一家洗浴中心闹事。王晓东随后出面,称可能替洗浴中心老板赵某摆事,指使陶宝亮持刀将闹事男子追到洗浴门外,回来后慌称闹事男子被捅成重伤,为防止报案需用钱摆平,以此勒索赵某两万元。
——2006年12月的一天,王晓东给一家公司的薛某打电话,说警察抓他,想借套房子住,到白山躲一躲。薛某将白山市一个67平方米住宅楼借给王晓东。王晓东又向薛要房子,薛迫于王晓东压力,将房子给了他。2008年10月王晓东将此房卖给他人,获利12万元。
——2007年春节前,王晓东以王某对他说话太放肆为借口,让刘欢(在逃)等人多次给王某打电话威胁。王某被迫到长春躲避。为平息此事,王某通过王刚交给王晓东1万元。
后来王某回到通化市,同王晓东在卫生队桥头见面,王晓东将王某拉至环城公路官道岭附近,又勒索了踏板摩托车一辆。4月的一天,王晓东领刘欢等又对王某进行殴打,王某后交给王晓东8000元钱。
——集安一药业于2003年9月欠通化市某电器仪表公司老板李某电料款34万余元。2005年7月,宋某接手药业。
2006年7月,李某托人,委托王晓东向宋某要账。王晓东以要账需要费用为由,向李某勒索走两万元。2007年夏天,王晓东又从宋某处勒索3万元。
——2008年秋,无业人员张志坚,浩天、宏伟(二人在逃)等人多次窜至东昌街一游艺厅内,采取长时间强占游戏机,不让他人玩的方法进行滋扰,致使业主无法正常经营。
游艺厅经理陈某托人找到王晓东,王提出每月收取5000元保护费。陈某付给王晓东半年保护费共3万元后,游艺厅果真不再有人来滋扰了。
本报记者 辛言 通讯员 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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