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8月13日消息
今天,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将在“莲花河畔景苑”楼房倒覆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志琴等7名责任人批准逮捕。
6月27日,上海“莲花河畔景苑”一幢在建的13层7号楼整体倒覆,致一名作业工人当场被压死亡。责任事故发生后,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出干警提前介入事故调查。
经查明,事故因盲目指挥赶进度,一边挖基,一边紧邻建筑物短时间大量堆土,造成大楼两侧的压力差过大,土方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7号楼的整体倾倒。
承办检察官认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符合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本案中,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志琴及工作人员秦永林,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耀杰及工作人员夏建刚、陆卫英,无业人员张耀雄和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莲花河畔景苑”总监理乔磊等7人在此次重大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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