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图:杨晓明 |
广东上半年酒后驾车激增四成 今日起酒后驾车一律扣证 醉酒驾车一律拘留
文/记者王鹤、刘晓星 通讯员汪春洋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一律扣证(驾驶解冻车的暂扣两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驾驶营运车辆,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醉酒驾驶
一律依法拘留15日
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
一律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
营运驾驶人一年内两次醉驾
一律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
酒后驾驶屡教难改成顽疾,8月4日,杭州17岁少女马芳芳死于醉驾;8月6日,上海嘉定发生醉驾宝马车撞死4岁儿童案……针对近日连续发生的酒后驾驶恶性交通事故,昨日,公安部召开了全国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公安部将重拳出击打击酒后驾驶行为。
据了解,从今日开始,全国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醉酒驾驶者一旦被查,一律依法拘留15日。
广东酒驾激增近四成
据统计,截至7月,今年广东省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饮酒驾车9573人次,醉酒驾车2036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7.96%和5.99%。今年1~7月,全省共发生因酒后驾驶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334起,造成73人死亡,355人受伤。交警部门介绍,虽然交警部门加大了查处力度,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仍屡禁不止。
民警敢说情追究领导责任
在全国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说,从8月15日至10月15日,全国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打击酒后驾驶行为要“零容忍”。在整个专项行动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对酒后驾驶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对于酒后驾驶行为就要做到四个‘一律’”,刘金国解释,四个“一律”就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扣证(驾驶解冻车的暂扣两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驾驶营运车辆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醉酒驾驶的,一律依法拘留15日;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营运驾驶人一年内两次醉驾的,一律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刘金国还表示,对于组织参与飙车的违法行为,要根据治安处罚条例进行严格查处。
会议上,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邱瑞颐还补充道,广东警方除了按照公安部的四个“一律”对酒后驾驶行为进行查处外,还将增加一个“一律”,即凡发现公务员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将名单抄送到当事人所在地纪委。在行动期间,凡是遇到民警说情的,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外,还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酒驾处罚分值或提高
针对酒后驾驶,除严厉打击外,公安部门还将和有关部门协调,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制度建设。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说,公安部门将研究提高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交通违章计分分值;从严把握酒后驾驶标准;和有关部门展开立法调研,加大对酒后驾驶行政和刑事处罚力度。
省公安厅交管局工作人员表示,餐厅、娱乐场所一直是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诱源处,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交警部门把握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规律,在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周边科学部署警力,加大查处力度。城市要在酒后驾车易发的20时至21时,醉酒驾车易发的23时至次日2时,组织必要的警力开展统一查处行动。
浙江每天仍有
400多人酒驾被查
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日从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浙江省自实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条常态严管措施以来,一周内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3429起, 因醉酒驾驶拘留210人,其中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抄告同级纪委的15人。
在如此大规模的高压严管态势下,每天查处的酒后驾驶仍有400多起,足以说明酒后驾驶在现实生活中是个顽症、多发症。
酒驾写进刑法引热议
公安部门建议在刑法增加醉酒驾驶罪。有法律界人士表示,酒后驾驶应该收入刑法,以严苛法律遏制严重后果,也有法学教授表示,酒驾处罚非万不得已最好别改。
律协专家:
以严苛法律遏制严重后果
广州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钟闻东表示,按照现有法律,醉酒驾驶导致事故是纳入交通肇事罪的,而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比如是因为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顾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由于玩忽职守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这种过失犯罪的起刑点和量刑最高点都比较低。但问题是,交通肇事可能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乃至于群死群伤,而其中很多都是因为酒后驾车。而且,公众中有一种不安全感,就是担心有人利用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的特点,进行故意犯罪。例如,明明有预谋要撞死人的,故意在开车前喝酒,造成醉酒交通肇事的假象。只要没有逃逸致人死亡,那顶多也就判个七年。
“基于此,我认为增加醉酒驾驶罪这种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钟闻东说。这是用一种严苛的手段来阻遏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
法学教授:
非万不得已最好别改
中山大学刑法教授聂立泽认为,刑法是社会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到万不得已,能够不改变的尽量不要改变。他建议,即使考虑加入“醉酒驾驶罪”,在修改刑法之前也有做一次全国性的调查,看看醉酒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比例到底是多少。因为只有当比例很大,已经到了社会无法容忍的地步,行政法规处理不了了,才需要考虑修改刑法。
醉驾一次
保费或涨30%
近日,公安部门表示,将和有关部门协调,将酒后驾驶引入个人银行诚信系统,保险系统。其实酒驾和车险费用挂钩已经被多次讨论了,昨日,平安保险的刘经理说,目前,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的联网系统正在建设中,一旦推出保险公司在承保时都能第一时间查询车主是否有酒驾历史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究竟醉驾如何影响车险保费的浮动,相关部门没有给出明确指示。业内人士估计,醉驾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出险一次有可能要提高至少30%的保费。
广东省社科院研究员温宪元认为,将酒驾纳入银行记录以及提高车辆保险费率等措施,均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无论从行政上还是法律上,银行和保险公司均不具有执法权,这两者只能是一种软性约束,缺乏刚性。再者,我国银行信用体系本来就不健全,约束力更加值得怀疑。“如果赋予银行和保险公司刚性权力,那就变成谁都可以管你一下。”温宪元说,该措施还可能导致诉讼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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