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8月14日电 记者李光明实习生范天娇安徽省政府今天通报了凤阳县晶鑫矿业公司“6·21”爆炸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经认真取证分析,认定凤阳“6·21”爆炸事件是一起非法买卖、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爆炸案件,相关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今年6月21日3时17分,安徽凤阳晶鑫矿业公司办公楼发生爆炸,造成17人死亡,42人受伤。爆炸发生后,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省长黄海嵩为组长的晶鑫矿业公司“6·21”爆炸事件抢险处理小组,并专设了事件调查组。
据悉,由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专家等组成的调查组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通过现场勘察、资料收集、调查取证,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认定凤阳“6·21”爆炸事件是一起非法买卖、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爆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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