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公布,给引进的人才吃下“定心丸”
本报记者周华平 通讯员钟永胜 长沙报道
“引进的人才将如何管理?进入政府机关后,能解决编制吗?”对此,小李充满疑惑。
“公认的优秀青年人才,可通过公选或调任的方式任用副科以上的实职,并按照‘先进后出’的原则,在自然减员中优先解决其编制。”昨日,《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对外公布,其内容对上述问题一一做了解答,充分解除了人才们的后顾之忧。
优秀者可任用副科以上的实职
“长沙市三年引进储备万名英才。”今年,长沙市吹响“引才”号角,所有引进的人才全部实行雇员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进入政府部门的人才,在自然减员中,将优先解决编制,用人单位负责对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实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晋升、调整待遇、续聘、解聘的依据。
党政机关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中的博士、硕士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比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进行管理。对其中素质优良、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青年人才,可通过公选或调任的方式任用副科以上的实职,并按照“先进后出”的原则,在自然减员中优先解决其编制。
企事业单位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年度考核优秀、专业水平较高、业绩特别突出的,可参照特殊人才特别评审办法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对其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优先为其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或参加各类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提前解除劳动(雇用)合同。
聘用者可获3万-6万元安家补助费
编制可解决,那工资、福利待遇呢?引进的人才中,党政机关雇员的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与政府人事部门根据学历、职称、工龄及岗位来确定,原则上比照党政机关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按相关政策缴纳。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岗同酬”的薪酬待遇,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其中工资由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缴纳。企业聘用的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市场规则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协商确定,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根据相关文件,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享受3万-6万元的安家补助,及个人所得税的全额奖励,在长沙买房、车辆所发生的契税、车辆购置税的全额补贴等优惠待遇。
落户安家:
提供一条龙服务窗口
引进的人才中,很多是外地人,安家落户那也是大事。
长沙市将建立由市人事局牵头,科技、教育、编制、公安、财政、房产、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的“一条龙”服务窗口,为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提供人事代理、落户安居、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全程服务。
经费保障:
人才代理财政补240元/人
人才享受的多种优惠待遇,由用人单位申报,市和区(县)人事部门审核,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市和区、县(市)财政统一拨付发放到位。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统一由市和区、县(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费用由市和区(县)市财政按现行收费标准240元/人/年统一拨付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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