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在仙桃公开开庭审理了黄冈市原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总工会主席(副厅级)操尚银受贿案。由于操尚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昨日的庭审一度因其身体不适决定取消,但到了12日,操尚银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又有所好转。
法院经过商议最后决定按期开庭,但取消了原定的庭审网络直播。(8月14日武汉晚报)
操尚银的履历表上曾有着不少辉煌的记载,他先后获得过全国劳模等30多项荣誉称号,却平均每年受贿5、6次,不由得让人联想到新近流行的“贪官语录”,即云南省麻栗坡原县委书记赵仕永庭审陈述中所说的“温和腐败”。“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温和腐败”与“暴力腐败”并无本质不同,且前者更有麻痹性、隐蔽性,因而也更具危害性。
2008年6月18日,操尚银被省纪委“双规”,6月24日,退缴了赃款222万元(222万元中有部分是借款和自己家庭成员的合法收入)。省检察院汉江分院指控:被告人操尚银在1995年至2008年担任黄冈市交通局局长、鄂黄长江大桥开发公司总经理、黄冈市副市长、黄冈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总工会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74次收受或索要他人款物合计人民币1496735元、港币5万元、美金1000元,累计折合人民币达150余万元。操尚银每次受贿的金额多则几万,少则几千,数字虽然不大,但受贿的次数却在不断增加,13年共受贿了74次。
因此,与其说操尚银是“温和腐败”,还不如说是“温水效应”,犹如青蛙,在温水中尝到了“腐败”的甜头,却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
操尚银举报他人犯罪并念出《悔恨诗》。在法庭上,操尚银希望从轻判决的愿望非常强烈。他认为自己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主动退赃、而且还举报他人的经济犯罪行为、对黄冈做出过重大贡献、自己身体有病,他认为这些都应该成为减轻刑罚的理由。
公诉方认为:操尚银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同时也表示,操尚银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积极退还违法所得,可从轻处罚。
“忘其宗旨,触其法律,悔其自己,伤其亲人,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做其新人。”在昨日庭审的最后陈述中,头发花白的操尚银当庭流下悔恨的泪水,念出了自己所写的《悔恨诗》。而在旁听席中的老伴、儿子等亲属也不时擦拭眼泪。
但愿这泪水能唤醒那些温和腐败的“梦中人”!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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