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8月16日电
(拉巴次仁 刘筱)最新统计显示,截至目前,西藏共建立各类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20个,总面积达4126万公顷,占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的26.67%,居中国各省(区、市)之首。
西藏地处世界屋脊,是南亚、东亚地区的“江河源”和“生态源”。然而,当地生态十分脆弱,地方财力又有限,因此,中央高度重视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2001年-2005年期间,国家和自治区用于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资达24亿元,实施了拉萨拉鲁湿地、纳木错自然保护区管护工程和那曲中部草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建设工程。
据西藏自治区林业厅野生动物保护处处长棕嘎介绍,截至目前,西藏林业系统管理的保护区已投资超过2.6亿元,各类保护区管理设施得到显著加强,保护能力有效提高。
随着国家对西藏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西藏自然保护区面积正逐年扩大。目前,西藏建立的各类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面积,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38%。其中,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达3701万公顷。
“这些自然保护区基本涵盖了西藏重点濒危和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也保护了156万公顷的原始天然林和约150万公顷的高原典型湿地。”棕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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