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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左云煤运公司公路设卡收费 不开具收费证明

2009年08月17日04:5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山西左云煤运公司公路设卡收费调查

  ■本报记者 赵卫民 唐福勇

  2009年7月25日,在山西省左云县运煤的司机致电中国经济时报称,在左云县境内的109国道云西收费站出口处至左云县店湾镇的云店公路上,有左云县煤运公司的两拨人开着两辆面包车和几辆小轿车,分别在东周窑煤矿大门口和马口煤矿大门口附近擅自临时设卡,对过往的运煤车辆强行拦截收费,每辆车至少收取300元现金,收了钱却不开具任何收费证明。

设卡收费时间已近一个月。

  据当地司机们反映,目前,这种收费行为仍在继续,而当地有关部门至今未出面制止。本报记者接到投诉后,前往山西省左云县店湾镇现场采访。

  临时设卡是否违规?

  7月27日,记者从大同市出发沿着109国道前往左云县,就运煤车司机反映的设卡收费问题进行采访。按照举报人提供的路线,记者分别前往大同煤矿集团下属的东周窑煤矿出口处和马口煤矿出口处,在现场向运煤司机做了调查和采访。

  在左云县店湾镇,守候在马口煤矿等着装煤的运煤车司机们,拦着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七嘴八舌地说:“我们不交钱他们就拦着不让过。我们也知道国家有规定,不容许以任何形式在公路上随便设卡收费,他们这就是乱收费。按照省里的规定,现在煤炭销售这块只收取每吨28元的可持续发展基金。”

  记者看到,在距离马口煤矿出口约300米左右的公路边,停着一辆挂着“冀”字牌照的白色面包车。车的对面还停着一辆白色的小面包车,几个穿着制服的人站在路边指挥着过往的运煤车辆。另外还有几个人则坐在车里,只要有运煤车过,他们就会挥手示意运煤司机靠边停车。几乎所有被叫停的司机,下车后都机械地重复着同一个流程:下车,走向大面包车的左后侧窗口交钱,拿票。

  记者在矿门口看到,等候装煤的自卸式载重车足有40多辆,三三两两的司机聚在一起说着什么。煤矿出口,不断有空车和满载的车辆进出。记者随机采访了在出口处等候装煤的和部分已经装好煤的运煤车司机。

  据司机王师傅讲,他们的车队共有十多台车,是从马口煤矿往新高山煤站运煤,运输距离也就十六七公里路,每台车能装15吨煤左右。而长期在这里拉煤的车辆至少有100多辆,其中,一部分车是由几个有运煤合同的车主联合组成的车队;另一部分是没有运煤合同各自独立的散户。在运煤途中,要经过煤运公司设立的固定检查站只有两个:一个是云西煤焦营业站;另一个是鹊儿山煤焦营业站。但是,这两个站不收取任何费用,只是验票而已。

  “左云县煤运公司却派了一帮人在离煤矿出口200多米处设卡收费,他们既没有计重的过磅设备,也不是省里批设的营业站点,只要你通过这里,他们就拦住车辆开票收钱,过一趟收300块,不交钱就拦着不让你走。”对此他们没有一点办法,老王感到很无奈。

  王师傅拿出来一沓他们最近几天收到的票据,记者看到,在这一沓印有“山西省公路煤炭运销统一调运单”字样的票据上只有日期、编号、煤种、单价和数量等项目,唯独没有收费金额这一项。而开票单位的盖章却显示为“山西省煤炭……(此处字迹模糊——记者注)大同分公司左云县公司鹊儿山营业站”。

  随后,记者搭乘其中一辆拉煤车,去了解整个收费过程。从矿门口到设卡处也就2分钟车程,车还没到跟前,大老远就有人站在路边挥手示意前方停车。司机告诉记者,前面挥手拦车的就是煤运公司的人。司机还叮嘱记者,只需跟在他身后不要说话,到开票的车前看看就知道。

  停车后,记者紧随司机到了那辆白色大面包车的左后侧窗口前,拍录了整个收费过程。从车窗往里看,一个人盘腿坐在拆了后座椅的车厢里,把一本票据摊开放在腿上,身旁放着一个敞开口的黑色手提包。司机一报车号,他就开始开票,开好票据,就接过钱放在旁边的黑色提包里。票据并没有显示收费300元字样。有司机和车里开票的人商量:“我这几天修车花了不少钱,好几天挣的钱都搭进去了,今天能不能少交点?”开票人并不理会,刷刷几笔就把开好的票据递给他,问话的司机只得乖乖地掏出3张100元面额的钞票递进去。

  是稽查还是巧立名目收费?

  按一位工作人员的指点,记者采访到在此处负责带队的庞队长。庞对记者说:“我们已经两个月没发工资了,县公司从5个煤检站抽调人员配合公司的人在左云县境内对拉煤车进行稽查,在哪个站附近收的钱就算哪个站的任务。每个站收10天,轮着走,轮着顶任务。”

  庞还表示:“我们守在这里,主要是为了防止那些拉煤车从小路上绕开。大站没有车了,完不成任务。我们在这里拦车是为了给大站完成任务,防止逃费。”庞还强调:“我们开的票都是省政府的票,不是公司的票。有合同的具体收费多少我不是很清楚,他们都是在公司交易大厅办理合同时收了,而我们这里只是查验票,不收钱;如果没有合同的,那就要收钱,按照标准每吨收20元。再有,也就是要看他有没有准销证,准销证都是煤矿开出来的,如果没有准销证就让他回去,有证就让他过去。”

  在记者的要求下,庞队长示意在车里开票的工作人人员拿出他所说的准销证——“山西省公路煤炭运销统一调运单”。

  在东周窑煤矿出口处南侧的公路边上,有一辆挂着“冀”字牌照的白色面包车停在路边,车里有4个穿着青灰色短袖和深蓝色长袖制服的人,他们紧盯着每一辆从煤矿出来的运煤车。

  在这辆面包车前,一位张姓工作人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问(以下称问):“请问你们是煤检站的吗?”

  张答(以下称答):“不是,我们是左云县煤运公司稽查队的。”

  问:“你们在这里做什么工作,行使那些职务?”

  答:“我们是开票,按照公司的统一安排,对过往的拉煤车进行检查,检查他们有没有票?”

  问:“为什么不在站里开票啊?”

  答:“我们是稽查队的,由鹊儿山、东周窑、张家坟三个站组成。”

  问:“是什么票?”

  答:“煤检票。”

  问:“运煤车一般应该缴纳哪些费用?”

  答:“有合同的就不收钱,没合同的收可持续发展基金(地税票)、准销证和煤检费。”

  问:“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收全了一共是130元,可持续发展基金是每吨28元,没有税务局票的就是60元;准销票是每吨50元;煤检费是每吨20元。”

  在大同某煤检站上班的董先生说:“出省口煤检站负责查验补征基金,运煤车必须随车携带基金缴纳证明和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如果没有这两种票据,按照规定要补征和罚款,能够说明煤是从合法煤矿购得的就不罚款,只要缴纳足额的基金款项;不能证明煤是从合法煤矿购得就要罚款,按照规定除了足额缴纳基金外,每吨缴纳20元—40元的罚款。”

  左云县煤管局的王科长告诉记者,煤运公司只是配合查验票据,不能同时行使开票、收费、稽查票的职能。即使是稽查,也只能是开票,并不现场收费,收费是到指定的银行去交费。

  收费是否合法?

  据从事煤炭运销十几年、大同某煤站负责运销的王站长介绍,煤运公司下设的各个出省煤焦管理站和省内的营业站,以前是负责征收“能源基地建设基金和水资源补偿费”的执行单位。2007年3月10日,这两项收费到期后,经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批准,山西省开征“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主要是用于企业难以解决的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支持资源型城市(地区)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相关社会问题。由省政府委托地税局将此基金征收入库,地税局又委托煤运公司具体执行查验补征。

  经查相关文件,基金的征收必须使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专用缴款书”,该缴款书为基金缴纳凭证,基金的征收同时使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已缴证明”作为辅助凭证,由省级地税机关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负责票据印制、发放和管理工作。“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已缴证明”是指在原煤销售、转运过程中,随同货物流转的视同已缴纳基金的证明依据。

  煤炭经营企业在报送铁路运输计划及办理公路运输出省手续时,必须出具原煤生产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已缴证明”。查验补征基金必须按规定开具山西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专用票据而且必须是专用机打票。

  对左云县煤运稽查人员在公路上临时设卡收费的行为,王站长有自己的看法:“煤运公司及其下属煤检站临时设卡收费是错误的,严格来说是违法的,是典型的收黑钱行为。只不过他们是有组织的罢了。”王站长还质疑道:“如果是合法的,去矿里直接收费就是了,偏偏要在矿的出口拦车收费?他们这是胡闹!他们这种不规范的做法给这些靠短途运煤谋生的运输户增加了不应有的经营成本,市场煤价一直虚高,和这个有直接的关系。”

  在左云县煤管局,记者把现场拍到的“山西省公路煤炭统一调运单”照片拿出来,请负责票据管理的负责人给予甄别,煤运公司稽查队提供的准销票是否有效?王科长看了照片后对记者说:“我没见过这个准销票,在省里开了几次会也从没听说过还有其他的准销票一说,煤炭销售票就是煤管局负责管理;在省里下发的文件中就没有‘调运单’的提法,煤运公司只是配合查验票据,不能同时行使开票、收费、稽查票的职能。”按每吨50元的标准收费是否合法?针对这个问题王科长表示:“这纯属乱搞,按省里的要求这个是不应存在的,省里也是不承认的,我们只管票,不收钱。”王科长认为,“这种行为,严格讲属违法。”

  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大同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安大春对记者介绍说:“煤运公司只是受地税局委托收取山西省可持续发展基金,其他的收费只有对进入流通领域的收取服务费和对煤矿收取管理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煤价的2.5%执行,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是煤价的1.5%,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收费项目。”

  安大春主任的说法与记者调查的结果却大相径庭。

  以马口煤矿为例,共有100台车在这里拉煤,其中有半数的车没有合同,每台车一天运两趟就得交600元,有合同的运煤车虽然早在交易大厅交了钱,折算下来每趟也要交差不多100块钱。左云县煤运公司设在这里的临时站点,一天的收费大约在40000元左右。

  一位长期在大同地区做煤炭生意的郭老板对记者说:“我们该交的费用就是山西省规定的可持续发展基金,每吨收取28元。如果煤矿已经缴过这个钱,煤检站就不能再收了。”他表示:“这项收费早在2007年3月份就停收了,他们凭什么随便就在路上拦车收费?我认为这就是公路三乱中的乱收费,就是收黑钱!至于这个钱是给谁收的?干啥花了?花到哪儿去了?应该对政府,对我们这些交钱的人们有个交代,不能就这么黑了。”

  “准销票”能不能卖?

  左云县煤管局王科长对记者介绍,开征“可持续发展基金”以来,左云县由于2007年出了煤矿事故,许多煤矿一直处于关停整顿状态,全县没有几座煤矿正常生产,山西省煤炭销售新政在左云县实施的时间稍滞后了一点,他们是2008年4月25日才开始启用新的煤炭销售管理方式——两票一合同。

  据王科长介绍,按照省里的规定和要求,煤炭销售过程中必须要有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缴纳证明和煤炭运销合同,而且是煤炭销售票在前,批量用煤或进入流通领域的用煤必须使用销售票,分别有内销票、外销票和铁路用票,没有销售票煤就出不去。按照规定,对没有销售票的运煤车辆进行劝返,哪儿来再回到哪儿去。如果能证明煤是从合法煤矿购得,由我们的稽查人员开出专用的稽查票后放行。他还说:“即使是补征或罚款也只能开票,开票后要到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我们稽查人员和局里是不过钱的。”

  王科长认为,准销票就是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实行准销票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合法矿山生产,控制煤矿超产,杜绝非法煤矿生产,让那些没有合法手续的煤矿不能生存。“准销票是由合法煤矿从我们这里以成本价购买,每本只收8.5元,根据核定的用量,提前把款打到印刷厂。”他还表示,在开始执行这个政策的时候,县煤管局也曾经委托煤管局稽查队进驻煤检站对违规运煤车检查,没过多久,煤运公司以影响他们正常工作为由把煤管局稽查人员撵了出来,此后,煤管局就再没有派人上路稽查。“我们一共领了8本专用稽查票,一直也没有用上,后来我们就都退回去了。”王科长很无奈地对记者说。

  大同市煤炭工业局规划科长葛有成说:“准销票市、县并不收取费用,只给印刷厂成本费,每本8.5元,一本25张。局里只知道销出多少煤,至于煤具体卖到哪儿去了并不知道,只有煤运公司知道。如果没有准销票,按省里规定是每吨罚20元—50元,非法煤则每吨罚60元。不是收费,属于补罚征收。如果手续不全,只能罚一次,不能重复罚收。”

  为了进一步了解在公路上设卡、开票、收费的原因,记者又赶到左云县煤运公司进行采访,正好当天下午公司在开大会,记者等会议结束后,向公司办公室卢主任表明了采访意图,卢主任以只有分管业务的副经理王军清楚为由,让我们采访业务副经理王军,并声称当天的会业务副经理没有出席。在记者的要求下,卢主任向记者提供了王军的两个手机号,但记者之后联系这两个号码时,发现一个是空号,一个关机。在第二天的联系中,虽然电话通了,但对方表示找错了人。当记者回头再找着这位办公室卢主任时,卢主任以有事为由开车离去。

  记者从山西省物价局《关于整顿和规范全省煤炭运销系统收费的通知》中看到,目前执行的运销服务费和代销管理费政策将延续到2009年8月底。取消相关收费大限在即,而在记者几天的采访中,无论是大同市煤炭工业局、山西省煤炭运销公司大同分公司还是左云县煤管局的人士,对于8月底之后煤炭运销与收费问题会有什么新的变化都表示不知情。

  ■资料链接

  山西省物价局文件晋价商字(2007)252号《关于整顿和规范全省煤炭运销系统收费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山西煤炭集团有限公司:

  为规范市场秩序,制止乱收费,减轻煤炭生产企业和用户的负担,促进我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基金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省人民政府2007年6月28日会议精神,现将全省煤运系统整顿和规范后的收费(基金)政策明确如下:

  一、继续执行的收费(基金)项目和标准

  运销服务费和代销管理费仍按山西省物价局晋价重字(1995)148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对铁路运输和公路外运煤炭收取2.5%的运销服务费;通过公路运输的煤炭代销费用,地方煤炭运销企业向煤矿收取1.5%的管理费;通过火车运输的煤炭经营费用,实行代销的地方煤炭运销企业,向煤矿收取代销费4%(即煤价的3%管理费,1%损耗费)。

  运销服务费和代销管理费政策延续到2009年8月底。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市场交易服务费,收取的范围为进入市场交易的煤炭,标准为向买卖双方吨煤各收取0.10元。

  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查验补征按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执行。

  二、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煤炭运销系统不得代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代收有关费用或基金。

  三、凡未经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均属乱收费,应一律取消。

  四、各地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煤炭价格的监测工作,加大对煤炭运销系统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乱收费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各市物价部门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对煤运系统的收费进行监督。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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