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网络事件
一篇反映四川泸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出国学习考察”、到泰国看人妖表演的帖子,在红网论坛、搜狐新闻社区等网上热传。经有关部门初步调查后,确认:2004年9月,四川联合高等职业学院组织学员到新马泰考察学习。
有网友发帖称溆浦县一些单位行政人员严重超编,财政混乱,其中,县环保局超编80多人。帖子称该县是“最大县政府”。溆浦县委回应,“县环保局确实存在入职收取万元的情况,将处置相关领导,而人员超编数量不是网络所爆出的80多人,而是6人。”
有网友发帖称,辽宁省鞍山市外商生活区管理所前所长付维强为了能让国有资产成功“过渡”给自己,不惜到公安局改自己名字。对此,鞍山市有关部门回应称,他们知道举报的内容,此案正在调查,鞍山市纪委已经介入,等纪委的调查结果出来才能公布。
一则关于抚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盖豪华别墅的网帖在国内多个知名网站被炒得沸沸扬扬。经有关人士实地调查后证实,这名前交警副支队长所建的“别墅”造价仅二三十万元。在其单位和所在村,同事和邻居也对副支队长好评如潮,被举报人还是救人英雄。
一篇名为《县领导干部亲属13岁入编领工资,24岁内退已休养》的帖子在论坛火爆起来。据临邑县电业公司有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公司的隶属关系,并称,县级劳动、人事、安置部门无权委派人员到电业公司工作。
前不久《爆料:南京一法院开出20万元封口费》的帖子出现在各大知名互联网论坛上。由于是实名发帖,矛头又直指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南京市中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称:“法院执行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所以根本没有必要封他的口。”“这20万元不是封口费,而是和解费。”
写在前面的话
我们为何提出“网帖记者”之说
打开各类网站论坛,举报、爆料的帖子不时映入眼帘。许多人阅读完后,还会在网上留下评论,不少网民认为,浏览论坛是继报纸、电视后的另一种获取新闻的新渠道。
是哪些人把论坛变成了发布“新闻”的新渠道?
这些人不是真正的记者,他们却能在第一时间将自然灾害、事故现场拍下来,挂到网上去;他们有时会对某个事件发表议论,也常常是一针见血;他们有时发帖揭露某些人的不法行为,当有关部门调查时,也可能确有其事。从这一角度说,他们的确行使了记者的职能。
他们不是真正的记者,因此他们不去遵守真正媒体记者的道德规范和相关法纪。他们的信息可能是虚假的,他们的评论也许是偏激的,他们的“揭露”或许存在着不真实的成分……
“网帖记者”,无论你愿不愿意,他们就在你身边。
网络时代,是一个多点传播、人人拥有“麦克风”的时代。在近年来的一系列热点事件中,网络舆情的作用极为明显,在推动网络舆情方面,那些被称为“网帖记者”的人起到一定的作用。
自从《法制日报》第一次出现“网帖记者”这个称谓后,便被新闻界人士和法学界人士所关注。
渤海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林嵒说,“所谓‘网络时代是全民记者的时代’,只是一种对借用网络发布信息的人的一种概括,是对一种文化现象或者是对一种事实的总结,而‘网帖记者’作为普通的公民不能被认为是真正的记者。因为他们借用网络发布的信息不具有确定性、准确性和法律依据,或者可以说不具备承担一定的责任性,而真正意义上的记者是要对他所发布的事件(新闻)负责的。”
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说:“‘网帖记者’确实能和真正的记者一样行使信息发布的职能,但却不用接受真正的记者所应接受的规范和规则,也不用承担真正的记者的责任。”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虽然他们发布的信息具有快捷、影响面广等优势,但由于身份都是虚拟的,“网帖记者”难以监督、管理,容易造成信息失实,甚至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在法律规范上还是存在诸多缺失。也有一些本身就属于“网帖记者”的人,对此有着自己的看法:社会不能完全否定所谓“网帖记者”的作用,但关键是怎样引导?如何制约?
尽管“网帖记者”与真正的记者之间不能画上等号,但“网帖记者”的生长发育有着极其深厚复杂的社会土壤。“网帖记者”并不能定义为一个严格的概念,但却是一种暗流涌动的社会现象。
从今日起,本版刊出系列报道“关注‘网帖记者’现象”,试图对“网帖记者”现象进行一番探究。
“网帖记者”身处侵权红线边缘
关注“网帖记者”现象
本报记者 杜晓 本报实习生 陈澄
一个“网帖记者”“挑事”的心态
“说实话,我挺羡慕你们记者的,你们可以光明正大地调查。”“铁血雄奇”坐在记者的对面,说这话时语气里带着几分诚恳。
“在我不断发帖子披露单位某领导的‘不法’行为前,曾向上级单位检举过,不管用,也找过新闻单位,但记者们不愿管我们的事,最后,我决定自己当回记者。”“铁血雄奇”说。
“铁血雄奇”工作在山东,因为他在某论坛上所发的帖子,一部分是事实,一部分是“推理”,所以那位领导受到的处理不重,但“铁血雄奇”自己却在当地“混”不下去了,那位领导的亲属有一大帮,成天喊着要“打死他”。“铁血雄奇”只好来到北京亲戚家。
在8月16日接受记者采访前,“铁血雄奇”与记者“约法三章”:帖子的内容,不谈。他个人的相关资料,不谈。谈点感受,可以。
“铁血雄奇”说,他的这次“记者”行动,完全出于嫉恶如仇是正义之举。“我不是为了出名、图利,也不是为了泄私愤、想报复,我只想通过披露,保护单位和职工的利益。我想我在用自己的行动伸张正义,维护法制。这一点,与你们记者很像,不是吗?”
“铁血雄奇”坦言:“在发帖之前,我不是没考虑过后果,因为此前,我向上级和新闻单位投诉过,这事很多人都知道,我明白我可能会‘丢饭碗’、被‘穿小鞋’,但我觉得应该对集体财产负责,我相信政府,也相信法律。”
“铁血雄奇”告诉记者,他离开当地,一层原因是自己在当地不好再呆下去,另一层原因是被单位“劝退”。“劝退”的条件是,不追究自己那部分不实举报。
“铁血雄奇”说,他到北京赋闲一年多,除去反思自己的过去外,也对一些举报类“网帖记者”的心态做了些“研究”。他告诉记者:“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样,还有一种人是因某些方面受到了不公正待遇,或自认为受到了他人不公正的待遇,而对单位领导或被举报人怀恨在心,便无理取闹。为图报复,于是捕风捉影举报对方。而‘见不得别人比我好’则是另一类人固有的一种心理定势,即使与他无怨无仇,只要别人比自己有所长,或能得到某种‘好处’,这种人就会蠢蠢欲动,尤其是在组织考察、干部提拔时表现十分明显。他们抓住某人一些生活小节,或道听途说的反映,企图通过一个帖子使竞争对手失掉提升、竞职的机会,自己取而代之。”
“铁血雄奇”告诉记者,还有一类人,就是为了钱。他们通常掌握着一些人“不法”行为的证据,他们举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得到举报奖励,他们十分关心举报奖金数额的多少,如果没有奖金或奖金不满意时,就不愿举报。此类举报人的心态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严格地说,这三种心态的人,不算你说的‘网帖记者’。”“铁血雄奇”说。
“网帖记者”“挑事”背后的无奈
观察近期的“网络事件”,以网络举报者身份出现的“网帖记者”不在少数,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们成为了“网帖记者”呢?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主任展江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有两大原因促使很多人成为举报类“网帖记者”。
“首先,我国近年来对于普通公民的举报行为表现出了一种鼓励和包容的态度,比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不久前开通了全国统一的举报热线,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民意识的加强。此外,长期以来,基层举报途径的匮乏,也是导致很多举报者通过网络发帖举报的重要原因。”展江说。
对于基层举报途径的匮乏问题,国内著名反腐学者,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表示赞同,她进一步分析说,“当前,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新动向,就是腐败的落势化,也就是,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正在向基层蔓延,而且,由于很多基层工作人员直接面向群众,基层腐败对群众所造成的伤害为祸尤深。”
基层的举报途径究竟匮乏到什么程度?林喆从自己的办公桌下拖出了一大袋举报信展示给记者看,她说,“大部分举报信反映的都是基层的问题。我只是一个学者,对于解决腐败的实际问题是没有作用的,为什么这么多信会寄到我这里来?因为这些举报人实在没有地方寄了,或者说有些地方寄了也白寄,举报途径的匮乏令他们感到无助,因此,举报信像传单一样到处寄。”
在举报途径匮乏的现状下,人们不难理解为何网络举报帖会漫天飞了。
对于“网帖记者”的举报行为,展江说,有关部门和人员应该持有一种宽容的态度,不能动辄便祭出刑事拘留或刑事逮捕的手段。所谓“清者自清”,如果没有问题,也应该经得起批评。从根本上来说,普通群众和政府部门之间处于权利不对等,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因此,在构筑一个民主法制的网络社会时,对普通群众和政府官员两大群体来说,对官员的要求应该更加严格一些。对官员来说应该“法无规定即不可行”,对群众来说是,“法无禁止即可行”,而且在对公民的网络举报行为上处理应该从轻,以避免出现以言论治罪的可怕现象。
“对于基层的腐败行为,执法部门反腐部门受制于执法力量有限也会感到信息获取的渠道不足,网络举报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腐败隐患。”展江说,举报者自身也应加强法律意识,对于那些确实造成可见恶劣后果的不实举报行为,是一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说,举报类“网帖记者”对制止腐败行为不能说没有一定作用。但有时,由于其不能掌握确切的事实,有可能造成侵权的发生,这是一种随时随地存在的危险。举报类“网帖记者”要想远离危险就该掌握确凿证据,否则必须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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