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这两个情节,并非是在作者们创作小说时,而是在他们写革命回忆录——报告文学时,甚至在此前为青少年作烈土事迹宣传报告时就开始了。后来刘德彬在一份回忆材料中坦诚写道:“事实上,烈士的一些英雄事迹也是被夸大了的。
如江姐受刑本来是(夹)竹筷子,把它改成了(钉)竹签子;全文背诵《新民主主义论》,实际上是提纲和要点;江竹筠并未见到她丈夫的人头,而把她说成见到了。”1964年《在烈火中永生》再版时,因江姐看到丈夫人头的情节编造痕迹太重,被刘德彬提议删掉了。但江姐遭受竹签子“钉手指”酷刑的情节,仍然保留了下来,长期留传,影响深广。
我们看看历史上对江姐事迹的介绍中,对她受刑的介绍经过了怎样的演变。
1949年11月30日,人民解放军接管重庆。在国民党当局溃逃前夕,对渣滓洞、白公馆等地关押的政治犯实行了血腥大屠杀。12月初,分别在11月27日大屠杀之夜从渣滓洞、白公馆脱险逃生的刘德彬、罗广斌等到“脱险同志联络处”报到集中。随即被安排到“重庆市各界追悼杨虎城将军暨被难烈士追悼会”组织部协助工作,参加整理烈士传略,提供给烈士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烈士参考。他们集中了萧中鼎、傅伯雍、盛国玉、孙重、任可风、杜文博、郭德贤、曾紫霞等脱险同志一起讨论,提供烈土生平及狱中表现等资料,罗广斌与刘德彬、凌春波记录整理,由罗广斌一人做代表向评审会议介绍情况,听候咨询。
1950年1月中旬,“重庆市各界追悼杨虎城将军暨被难烈士追悼会”召开后,罗广斌、刘德彬等将有关材料整理成大会特刊《如此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蒋美特务重庆大屠杀之血录》,印行3000册,分送有关单位和烈士亲属。其中,“被难烈士事略”中的“江竹筠烈士”一则,对江姐被捕后的受刑是这样介绍的:
特务们一点不放松她,戴重镣,坐老虎凳,吊鸭儿浮水,夹手指……极刑拷讯中,曾经昏死过三次……
1950年6月21日出版的重庆《大众文艺》第一卷第三期发表了罗广斌、刘德彬、杨益言3人第一次合写的文章《“中美合作所”回忆片断:圣洁的血花——献给九十七个永生的共产党员》。其中对江姐受刑是这样写的:
特别是江竹筠同志,(特务)要想从她身上,找出一些关于她丈夫彭咏梧同志的关系,所以在魔窟的严刑拷讯下,她受尽了老虎凳、鸭儿浮水、夹手指、电刑、钉重镣……各种各样的酷刑……
可见,在早期的介绍中,江姐所受的酷刑并没有什么竹签子“钉手指”,而只有一个“夹手指”。这个“夹手指”,即刘德彬后来所说的“夹竹筷子”,是通俗的说法,其实它就是古已有之的一种酷刑,名叫“拶”,
拶,是旧时酷刑的一种,以绳穿5根小木棍(比吃饭用的筷子略粗)为刑具,名叫“拶子”或“拶”。行刑时,将受刑者手指分别套人木棍之间,用力紧收,叫“拶指”,简称“拶”。在明代凌濛初所著话本小说《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二《硬勘案大儒争闲气甘受刑侠女著芳名》中,就记载了南宋名妓严蕊遭诬陷后被绍兴太守严刑逼供:太守“就用严刑拷她,讨拶来拶指,严蕊十指纤细,掌骨嫩白……”京剧《窦娥冤》中,窦娥也受过此酷刑,她的唱词中就有“不招认实难受无情拶棒”。可知此刑早在元代就常用了,而且看来多半用于对女性逼供时。在早期介绍江姐事迹的文章中,如实写了她受到的是“夹手指”即“拶指”的酷刑。但是,不久之后,这个酷刑被改成了用竹签子“钉手指”。
(责任编辑:刘倩)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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