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霍邱县创建“法治霍邱”暨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在县委党校召开。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焦永乐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梁国金,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韩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宏明,县政协副主席郑世和出席会议。
焦永乐指出,当前霍邱县正在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破解发展瓶颈,加快跨越进程,必须要把创建“法治霍邱”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好,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保障。
法治建设重点在基层,关键是基础。各级各部门更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基层、打基础、重实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焦永乐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创建“法治霍邱”方面,要力争取得四个新突破:一是在严格依法行政上取得新的突破,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和质量,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二是在坚持公正司法上取得新的突破,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在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上取得新的突破,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四是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在加强综治基层基础方面,要开展好四大机制创新:一要创新排查和预警机制,努力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二要创新打击与防范机制,努力实现打击有力,防范到位。三要创新群防与群治机制,努力实现群众广泛参与,社会齐抓共管。四要创新平安建设机制,努力营造人人共创平安、人人共享平安的良好局面。焦永乐强调,创建“法治霍邱”、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是时代赋予的新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为此,全县各级各部门一要摆上位置,重心下移;二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三要健全机构,落实保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梁国金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全市法治创建工作会议和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韩旭宣读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法治霍邱”创建工作决定》、县委会议纪要和县“两办”转发县综治委实施意见。全县32个乡镇党委书记、宣统委员、政法委员和县直各单位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李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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