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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江西省政府办公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农业厅等11家厅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相关规定已经得到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仅4厅局编制超百人 今年2月,江西正式拉开了新一轮省政府机构改革的序幕。
江西省政府共有52家单位需要进行“三定”(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记者注意到,在公布的11家厅局中,大多数单位的人员编制都控制在100人以内,只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统计局的人员编制超过100人。具体情况为:
保留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内设17个职能处(室)。机关行政编制195名(含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15名、省政府金融办公室行政编制15名、纪检监察编制3名、专项行政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省政府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8名;主任1名、副主任4名、纪检组长1名;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兼)、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省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处级,并兼任处长);正处级26名(含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3名、省政府金融办公室3名)、副处级38名(含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3名、省政府金融办公室3名)。
组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原省交通厅的职责,原省建设厅指导城市客运(含出租车行业管理)的职责,整合被划入省交通运输厅。内设11个处(室)。机关行政编制76名(含纪检监察编制6名、专项编制1名)。其中,领导职数:厅长1名、副厅长4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14名、副处级15名。
保留江西省农业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3个职能处室。机关行政编制125名(含监察编制4名、省畜牧兽医局编制18名)。其中,领导职数:厅长1名、副厅长5名(其中1名兼任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畜牧兽医局长1名(副厅级)、纪委书记1名、总经济师1名;正处级20名(含省畜牧兽医局4名,其中副局长2名并兼任处长)、副处级24名(含省畜牧兽医局2名)。
保留江西省水利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0个职能处室。机关行政编制89名(含监察编制3名、专项编制1名)。其中,领导职数:厅长1名、副厅长4名、纪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14名、副处级18名。
保留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4个职能处室,机关行政编制95名(含纪检监察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厅长1名、副厅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规划师1名;正处级17名、副处级19名。
组建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原省建设厅的职责划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设13个职能处室。机关行政编制77名(含纪检监察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厅长1名、副厅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16名、副处级12名。
保留江西省财政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9个职能处室。机关行政编制169名(含纪检监察编制4名、专项编制1名)。其中,领导职数:厅长1名、副厅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会计师1名;正处级24名、副处级37名。
保留江西省民政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3个职能处室。机关行政编制80名(含纪检监察编制3名、专项编制1名)。其中,领导职数:厅长1名、副厅长4名、纪检组长1名;正处级15名、副处级17名。此外,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保留江西省统计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内设14个职能处室。机关行政编制102名(含纪检监察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处级16名,副处级22名。
保留江西省统计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内设14个职能处室。机关行政编制102名(含纪检监察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处级16名,副处级22名。
保留江西省粮食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内设6个职能处室。机关行政编制46名(含纪检监察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正处级职数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职数7名。
保留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为省人民政府直属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业务归口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5个职能处(正处级)。机关事业编制25名,其中,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正处级)2名;正处级6名、副处级1名。此外,还有处级纪检员(监察员)1名。
部分厅局职责有调整 在11家公布的单位中,除了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粮食局、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等单位的职责没有大的变化外,其他单位都相应地做了职责调整。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地方金融发展改革有关职责、企业上市工作职责划入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增加省政府金融办公室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行业综合管理职责。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将组织推广公路水路行业设备新技术、协调闲置设备调剂等职责交给事业单位,将港口企业组织联络等工作交给有关行业协会。
江西省农业厅将主要草种生产许可证、主要草种经营许可证、拖拉机驾驶证、联合收割机牌照及驾驶员证照、拖拉机驾驶登记证书和号牌及行驶证的核发,渔业船舶登记、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考察农业部门主管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交由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从省外调入的水产种苗检测检疫合格证的核发、拖拉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交由县级渔业、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增加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
江西省水利厅取消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将城市涉水事务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将科技成果转化具体实施的职责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土地评估、矿业权评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及土地登记代理人机构和人员资质认定职责交给行业协会。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指导城市客运(含出租车行业管理)的职责划给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江西省统计局增加了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明确地铁建设分工 此外,相关规定中还对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河道采砂管理以及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进行了说明。
在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中,省水利厅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省环境保护厅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
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中,省水利厅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航道、海事、港航、国土资源、渔业、林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河道水上治安管理工作,并对违反规定的河道采砂行为进行处罚。
在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中,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记者张愉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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