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7日电(记者刘诗平、李芳芳)上半年大量的信贷投放,使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有所降低。继招商银行近日宣布将实行配股融资150亿元至180亿元以补充资本金之外,其他一些股份制银行也多采取发行次级债或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等方式补充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
按照此前银监会公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资本充足的商业银行,其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上半年信贷投放高速增长,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监管渐趋严格。
“上半年我国新增人民币贷款7.37万亿元,除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据半壁江山外,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信贷增量也很大,增速快于五大国有银行。与此同时,资本充足率普遍有所降低。”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表示。
有鉴于此,近期市场传闻银监会要求中小商业银行应将资本充足率上调至12%。对此,银监会有关人士表示,监管部门确实要求商业银行保持更高的资本充足率水平,但没有“一刀切”地要求达到一个具体的数字。
据了解,银监会近期曾“窗口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守风险底线,包括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内的中小商业银行应注意保持资本充足率的稳定,并可考虑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
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一季度,几家上市股份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均超过8%,仅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和民生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超过8%但未达到10%。与此同时,上半年的资本充足率的确普遍有小幅下降。如首家公布半年报的上市银行——华夏银行资本充足率由2008年末的11.40%降为10.36%,招行银行由2008年末的11.34%降为今年一季度末的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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