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绑匪”
获刑两年半
本报讯 (记者 周晔 通讯员 安阳汪洋)“绑架”车牌勒索车主,2个月间作案26起——昨悉,嫌犯李某因敲诈勒索被江岸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今年40岁的李某没有正当职业,为了弄钱,他想到歪招。
今年1月8日,他携起子、钳子等作案工具,在江岸区三眼桥撬下一辆轿车的前车牌,并留下电话号码向车主勒索100元,对方很快就范。
从此,李某便在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一带疯狂作案,“绑架”车牌后再向车主勒索50元至200元不等的“赎金”。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他就疯狂作案26起。2月25日3时左右,李某在三眼桥三村附近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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