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来沪人员在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办理居住证。 赵昀
早报资料
东方早报记者 单芸
上海已暂停受理个人申办《上海市居住证》,同时严禁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办非本单位人员的《上海市居住证》。
昨天,“中国上海”政府网站上公布了市政府《关于加强上海市居住证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还指出,弄虚作假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取消申请资格。据悉,《通知》的发布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上海市居住证》对人才引进的作用。
《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由用人单位向市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申报。暂停受理个人申办《上海市居住证》。而根据此前的市政府第122号令,个人是可以自己申请居住证的,只是个人申请表格上也需加盖单位公章。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经审核通过后,需在本单位内公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名单。
在申请《上海市居住证》时,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应书面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上海市居住证》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注销,并记入社会征信体系。已被注销的《上海市居住证》,其持有人不再享受相关待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视用人单位、个人弄虚作假的情节轻重,暂停其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及其他相关业务的资格1-3年,直至取消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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