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8月18日电
(记者朱虹)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天津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7·15”津晋高速港塘互通立交A匝道桥倒塌事故调查结果公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已按照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认定,并将受到处理。
7月15日1时33分,津晋高速公路港塘互通立交A匝道桥发生桥梁倒塌事故,事故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
据介绍,经调查分析,造成“7·15”津晋高速港塘互通立交匝道桥倒塌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单车道的A匝道桥上,为避让前方逆行车辆,3辆严重超载车辆密集停置并偏离行车道,车辆外轮距离右侧护栏内缘小于1米,从而形成巨大偏载,导致桥梁梁体向右侧倾斜而引起桥梁倒塌。间接原因是,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不落实,相关单位监管不到位。
为此,天津市安全监查局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责任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3辆肇事司机和车主涉嫌交通肇事罪,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关于A匝道桥逆行上桥逃逸车辆公安机关仍在侦查中。天津港散货物流公司业务部经理田玉伟,在下达计划时没有限制车辆超载,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天津港公安局南港派出所所长杜会彬,未组织在散货物流出口处对超载车辆进行有效劝返,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建议给予处分。
为切实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天津市要求在8月底前,所有治超点都要设置车辆缓冲带,安装称重设备和自动路障装置,严格控制超载车辆通过关卡。从9月1日起,对所有载货车辆在快速路上全部限行。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