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8月1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41分报道,卫生部、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9部门今天正式启动实施并部署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并明确到今年年底我国每个省区市30%的政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详细情况中国之声连线记者刘玉蕾进行报道:
主持人:能不能先给我们介绍一下基本药物制度的概况及目标? 记者: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简单说就是要保障最广大人民的基本用药权益,让老百姓能用药、敢用药、用得起药。
根据这张时间表,今年年底各地30%的卫生机构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届时各地开始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并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在销售环节还要实现零差利,同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药品的目录,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主持人:实施意见明确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的时间表,那么目前我们具体是怎样进行部署的?
记者:由于这项工作涉及到招标、生产、配送、定价、使用、医疗报销、零差率销售等各个环节,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实施。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朱之鑫从四个方面来概括落实部署情况,
首先要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和配送,保质保量及时配送,各地从现在就开始作准备;
同时确保合理降价,这包含配送过程中各方的利益,也包括商家的利益,在切实降低价格的过程中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确保配备使用和医保报销的及时到位;
第四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由于实行零差率销售,各地可能出现收入减少的问题,各地要落实好补偿机制,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来提高收入。
具体来说,卫生部将发布2009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基础卫生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在药物上要实现基本、基层、基础。基层部分包括化学药品和中成药307个药品品种,各地要做好准备工作。财政部强调要逐步推进加快制度建设,核定好财政需要负担的部分,同时改革补偿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则明确表示:要在今年11月底,完成工商、医疗基本药物报销目录的调整,并为推进公共卫生系统实行绩效工资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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