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翟烜)本市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占地的38个“大棚房”除采取司法保全等措施的3个项目外,其余35个项目违法建筑全部拆除。昨天,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因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占地,通州、昌平已将5名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房山1名村支书被免职。
今年8月3日至5日,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对平谷、密云、怀柔、顺义、昌平、通州、大兴和房山等8个区县设施农业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表明,38个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占地项目中,除采取司法保全等措施的3个项目外,其余35个项目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完毕,拆除总面积276557.28平方米,拆除率达到100%,整改到位率为84.90%,复垦率达到79.14%。
为防止“大棚房”现象反弹,部分区县已建立了区、镇、村三级土地动态巡查网络体系,对涉嫌土地犯罪的,国土分局只需确定土地面积、现状地类、规划用途,即可移送立案侦查。目前,通州、昌平已将5名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房山1名村支书已被免职。
蔬菜大棚变身房地产
小产权房在部分区县变为“农业生态园”、“农业生态别墅”、“大棚别墅”等形式,通过“以租代售”方式入市销售。今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本市检查发现非法用地设施农业项目30余个,占全市农业大棚总量的2.2%,占地面积约4617.3亩(含基本农田1705.3亩)。承租方建蔬菜大棚时,在旁边和内部建设“配套用房”,对外租售。租期一般为20到50年,每套价格从18万元到60万元不等,被俗称为“大棚别墅”、“大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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