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的反贪工作为全国积累了众多的成功经验,不负其"中国反贪第一局"的称号。”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20岁生日之际,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向记者这样总结概括。
广东反贪机关的成功经验有哪些?记者今天进行了一番探访。
引领创新我国反腐体制
据了解,“侦破贪污贿赂十大谋略”、“追捕逃犯十法”、“防止嫌疑人自杀的五种方法”、“侦查职务犯罪的"三战"原则”、“四项协查工作原则”以及上下联动的“大兵团”办案机制,这些行之有效的反贪工作方法和谋略,全都源自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2004年,广东省反贪部门总结出“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案方法,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贪污贿赂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部门和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把案件查深查透。
今年以来,广东省检察院还向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全面推行“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的“三个一”办案机制,促进法律监督水平的提升。
广东省各级检察院反贪部门始终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把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使预防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的道路。
打响跨国抓逃和引渡第一枪
据广东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抓捕余振东是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成功办理的大案之一,同时打响了中国跨国追逃的“第一枪”。
有“中国第一巨贪”之称的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在1993年至2001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贪污挪用国家银行资金4.83亿美元后潜逃到美国。
案发后,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和省公安厅积极通过刑事司法及外交途径开展工作,与美国、加拿大有关部门密切合作、达成共识。2004年,余振东被美国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之后,余振东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08年,在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和参考的情况下,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成功引渡"国内挪用公款第一案"中的陈满雄、陈秋园夫妇回国。”这位负责人说。
“二陈”夫妇原为广东省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两人于1995年伙同银行工作人员共同非法挪用资金高达4.2亿元。案发后两人携款逃到泰国清迈。2000年,他们被泰国法院以非法入境等罪名判刑。2002年12月,“二陈”被临时引渡回我国受审。2005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分别判处“二陈”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4年,2006年“二陈”被送回泰国继续服刑。
个案协查助推全国“一盘棋”
郑红告诉记者,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省份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需要协查的案件逐年大幅增加,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树立“全国检察一盘棋”的指导思想,提出并实行了“依法协查、积极协查、文明协查、有效协查”四项工作原则,确立了协查一体化的工作思路,推动了全国反贪污贿赂侦查协作工作的发展。
记者了解到,在四项工作原则的基础上,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先后制定了《案件协查工作细则》、《反贪案件协查工作半年报表》等制度,实现了协查由向导型向侦查型、被动性向主动性、不规范向规范化的“三个转变”。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以来,广东全省反贪部门共协助办理省内外案件逾万件次,协助调查取证近4万份,协助兄弟省市检察机关抓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16名,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个案协查工作已经成为广东省反贪工作的一大亮点和一大品牌。
本报广州8月1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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