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民晚报》报道,因违规运输核电站乏燃料,负责大亚湾核电站乏燃料运输的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前受到国家核安全局公开批评。中核清原公司是中核集团直属子公司。
据国家核安全局18日公布的《关于给予中核清原公司批评的通知》称,今年6月22日,中核清原公司申请将大亚湾乏燃料运输车辆平板车由尼古拉斯平板更换为索埃勒平板,并将运输线路信阳—西安段由连霍高速变更为沪陕高速。
经审核,国家核安全局认为:车辆栓系系统缺乏必要的论证分析,新线路缺乏相应的参数、路况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核安全局要求中核清原公司提交相应的补充材料,审评通过后方可运输,但中核清原公司擅自于7月5日进行了运输。
国家核安全局表示:“本次运输虽未出现辐射、运输事故,但中核清原公司违反大亚湾乏燃料运输装运批准书的要求,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运输方案,对此提出严厉批评。”
乏燃料又称辐照核燃料,指在反应堆内烧过的核燃料。核燃料一经在核电厂使用发电后,即成为乏燃料并等待进一步处理,或者送往后处理设施从废物中回收其中所含的铀和钚,或者存放在中间贮存设施或放入“最终处置库”进行最终解决。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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