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告局长事件需当地纪委自证清白
8月18日,《广州日报》报道陕西户县103名警察举报前公安局长,引来了网友的热切关注,不少网友笑称“有想不到”。
在我看来,“强势”的警察也需通过网络实名维权,正说明了事件本身的龌龊。
据帖文讲述,他们曾签名向西安市纪委反映温志刚侵吞腐败问题,但至今仍未调查,向媒体反映,也得不到重视,可以猜想,网络曝光实属最后的无奈。
这种实名举报,先且不说警察权益是否受损,只说警察告自己的上司,当地纪委应该更加重视,而不是和涉事人温志刚一样闪闪躲躲,避而远之。比方说,温志刚有何能量能征地建集资房,他将工程建设直接承包给朋友是否存在猫腻,“金盾”小区在建好后拿出的19套房都送给了谁等等,这些问题并不复杂。
当地纪委的闪闪躲躲,在警察举报一年后仍没有立案,也没有给出明确说法,让人不得不联想“19套房”与当地纪委之间的关系。
因此,暂且先不说立案,当地纪委应先自证清白,否则事后即使是参与调查,其结论恐怕也难服众。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