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保护主义借金融危机阴影,愈演愈烈。
“其形态包括WTO允许的反倾销、反贴补、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还有美国的337调查等等。”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副调查专员夏翔日前说。
今年1至7月美国共发起16起337调查,涉及中国企业两起,分别为葡萄糖胺案和发光二极管案,我企业全部应诉。
据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很快还将对两家中国企业立案启动337调查。
自2002年以来,中国已取代日本、韩国,成为337调查的最主要被调查国(地区)。但今年以来,涉及大陆企业的案件数量明显下降。有专家分析,这与美国企业受金融危机重创自顾不暇有关,也与中国企业近年来应诉率、胜诉率都在提高密不可分。
有关数字表明,近年来的337案件中,中国企业的应诉率已达到80%以上,胜诉率在25%左右,还有约一半的案件实现了和解。显然,中国企业应对337调查反应慢、高弃权时代已经过去。
更多337调查可能接踵而来 越来越多中国公司将成为337调查的被告。这绝非危言耸听。
这一判断主要来自两大理由:
一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上创新之路,加速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和自主创新的产品对美出口比重不断上升,由此可能引发更多的337官司。
事实表明,337调查主要针对的是中国有出口成长潜力、技术密集型和高附加值的产品。目前看,337调查的发起,外国企业更多的是将其作为一种市场竞争策略,企图遏制我国产业升级和产品出口,将我国众多的产业封锁在价值链的低端。
二是去年京瓷案带来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救济措施的变动,可能导致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被列为被告。
京瓷案引发了什么?2008年10月14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京瓷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诉ITC一案作出判决,认定
ITC无权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非被告的下游产品进口到美国。而此前,ITC作出的有限排除令的效力包含非被告的第三方下游厂商。
从表面看,这一判决好像有利于中国公司,但实际可能引发原告将尽可能多的下游产品生产商直接列为被告。去年11月,美国飞索半导体公司在ITC诉三星公司闪存芯片侵权中,就一举将36家公司列为被告,其中不少是使用三星闪存芯片的下游公司。
337调查应诉率在80%以上 面对337调查,商务部一直鼓励企业积极应诉。
商务部官员表示,大量的实践证明,企业只要应诉,都能在不同程度上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应诉不仅放弃了申辩权利,并可能损害全行业的出口。企业即使在专利技术上存在瑕疵,也有可能采取和解等多种手段继续保有国外市场。
这一观点,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接受。
如覆铜板337案,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坚信自己的产品没有侵犯原告任何专利。基于生益科技的动议,ITC的行政法官发现原告的一项指控完全“没有提供任何事实依据”,从而终止了调查。随后,原告又撤销了对生益科技的其余两项莫须有的指控。这个案件,完全是原告不负责任无端挑起!
高昂的应诉成本,往往令企业最为头疼。
在337调查中,企业如果经历完整的应诉流程,平均需要两年的时间,一般要花费两三百万美金,具体成本还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
天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冉瑞雪律师认为,337调查应诉成本之高,确实是很多企业望而却步的重要原因。另外像企业的人才储备、对市场的判断以及内部管理状况等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应对决策。
有关数字表明,现在中国企业的应诉率已达到80%以上。
盐城捷康能够主动要求加入调查成为被告,更是反映了中国企业的自信。
2007年4月6日,英国泰莱公司向ITC申请提起337调查,声称全球25家企业侵犯其三氯蔗糖产品的多项专利。11家中国公司被列为被告,涉案金额665.5万美元。
出人意料的是,ITC立案并开始调查后3个月,江苏盐城捷康三氯蔗糖制造有限公司以利益相关为由,主动要求加入调查成为被告。
众企业硬着头皮不得不应诉的337调查案,为何盐城捷康要主动介入?盐城捷康总经理安立军非常明确这是公司的一种商业手段。
“我们把它作为一个投资来对待。公司充分利用这次337调查,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新公司一跃成为全球第二。我们感到非常需要抓住这样的机遇,这种事件可以让你弹到国际最高的舞台上。”安立军说。
美国当地时间2009年4月6日,ITC作出最终裁决,裁定各应诉被告没有侵犯原告的相关专利,随后原告放弃了上诉。
安立军为公司作了一次活广告。“我想说一句话,就是337调查并不可怕,知识产权诉讼是市场手段之一,它肯定会到来,除非你不要踏入这个领域。你要在这个圈里混,知识产权诉讼是不可避免的。选择好的法律服务提供者很重要。”
“甚为流行的数字是企业应诉缺席率在35%,这可能是2004年以前的情况。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不应诉最吃亏,除非出口海外市场数量极少,无关痛痒。当然,有比应诉更能解决问题的途径也行。”一位337调查专家对记者说。
政府加强应诉培训和个案指导 夏翔表示,“当前针对国际贸易摩擦,主要采取政府交涉、法律抗辩、产业合作三种方式寻求解决”。
商务部早在2007年即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行业组织协调、政府指导的337调查应对机制,并为此下发了《关于做好美国337调查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商务部加大了对企业的应诉培训和个案指导,地方政府也在跟进。三氯蔗糖337案涉及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等广东省的生产企业。该省外经贸厅从一开始就对此案给予高度关注,并带队赴ITC交流,参与ITC听证会,表达地方政府对案情的关注。
鉴于337调查的应诉成本高昂,应对工作还需要大量的法律和专业投入,商务部将进一步为涉案企业提供以下帮助与支持:
首先,继续加强对外交流,推动与美调查机关建立长期、稳定的沟通机制,及时表达我对涉华337调查案件的关注。
其次,全方位为企业服务,包括利用政府网站和行业组织的渠道,及时发布案件预警信息和进展情况;针对重点涉案行业展开基础知识和应对实务培训;为涉案企业提供国外法律法规、应诉技巧的服务;协商有关主管部门为涉案企业提供便利的专利检索、申请和维护等行政服务。
第三,争取政策支持,对确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敢于积极应诉的企业,协同各部门与地方政府给予政策和其他方面的支持,鼓励企业创新,推动产业与产品结构升级。
目前,商务部网站已开辟应对337调查专栏。今年还将编制337调查应对指南和案例集。
本报北京8月19日讯
链接 337调查是指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对不公平的进口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的做法。实践中,337调查已成为美国保护知识产权免受国外产品侵犯的重要手段。其特点是立案门槛低、调查程序短、处罚手段严。
1986年,中国遭遇第一起337调查案,直到2001年以前,案件总数不过15起。自2002年,中国一跃成为继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之后的又一个重灾区,连续6年成为遭遇337调查“第一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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