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8月20日电 (刘键、范春生)轰动辽宁省的辽宁天天快运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有了最新进展。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涉案额2600万元、诈骗近2000人的辽宁天天快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林、辽宁天天快运有限公司财会人员刘洁批准逮捕。
根据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情况,犯罪嫌疑人赵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于2002年3月13日以虚报注册资本金1200万元的方式注册成立辽宁天天快运有限公司,从事普通货物运输。在经营过程中,赵林虚构事实,以辽宁天天快运有限公司名义,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为客户代收货款。赵林、刘洁在明知本公司2004年以来年年亏损的情况下,采取将收取客户的代收款偿还前期所欠客户代收款的方式,维持经营至今。
据悉,自2009年6月24日至2009年7月18日,辽宁天天快运有限公司欠客户代收货款2600万元,受损失客户近2000人。
今年7月8日,沈阳警方接到关于天天快运公司违法行为的群众举报后,将犯罪嫌疑人赵林抓获归案。
办案检察官提醒,客户在与货运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时要认真谨慎,注意核实货运公司有关情况,防止被骗。此外,建议改变结算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代替承运公司代收货款,以减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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