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8月20日专电(王新春、贾贤国)8月19日上午,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人员唐震在监狱警察的陪同下,与未婚妻一起来到监狱所在地开封市金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当夫妇俩从民政局工作人员手里接过结婚证时,禁不住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他们抱着5岁的女儿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关爱孩子、关爱我们的监狱警察!”
现年35岁的唐震2005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3年。入狱前,唐震已有了未婚妻。2002年正当二人筹办婚礼时,唐震却因伤害他人致死而过上了逃亡的生活。2004年春节,他悄悄打听到未婚妻已怀孕,遂在女儿出生7个多月后投案自首。
入狱后,为了高墙外的未婚妻和从未见过的女儿,唐震一直表现积极。在最近一次会见中,当听未婚妻说因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导致女儿没有户口而无法入学时,唐震产生思想压力。
针对引发唐震思想波动的实际问题,监狱警察一方面加强唐震的管理教育,一方面了解相关政策信息,为了挽救服刑人员的家庭,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唐震解决实际困难。最后经书面请示,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同意监狱为唐震协调办理结婚登记。与此同时,开封市民政局得知唐震的实际情况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详细审核唐震申请结婚的有关材料后,正式答复同意。
据监狱长郑玉刚介绍,这次办理服刑人员唐震的结婚登记,主要是出于为未婚生子女入户、入学考虑,特事特办,体现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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