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于1947年制定了《禁止个人垄断及确保公平交易法》,简称《禁止垄断法》。立法目的是“确保事业经营者公正、自由竞争,寻求国民经济民主、健全发展”。该法律三大原则是:限制私人性垄断,限制不正当交易,禁止不公正交易方式。
《禁止垄断法》的执法机构是公平交易委员会,该机构不隶属政府,具有调查、劝告、审判等独立权限。
为保持与时俱进,日本《禁止垄断法》出台后不断进行补充修改。比如,1977年补充修改的内容有:对处于垄断状态的企业,公平交易委员会可以命令其依据企业分割规定,转让部分营业;对非法的卡特尔进行罚款等。2008年又加入了对幕后交易和卡特尔的主犯提高惩罚金额,加强制裁等内容。
在日本,反垄断最常见的案例是与著名跨国企业有关的。2005年3月,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要求英特尔公司停止以低价诱使厂商不使用对手芯片的行为。这是公平交易委员会再次对美国IT厂商亮出黄牌。2004年夏季,该委员会也曾警告过美国的微软公司。互联网数据显示,2002年—2004年间,英特尔公司在日本的市场份额由78%增至90%,而其主要竞争对手AMD公司的市场份额则由18%降至8%。公平交易委员会在反垄断裁决中规定,今后英特尔公司不能再要求客户在产品周期内排他性地采用该公司的产品,即使客户希望继续执行合同,英特尔公司也必须对每一个产品周期进行投标。2005年3月英特尔公司宣布,接受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反垄断处罚,公司将改变部分商业行为,包括停止以低价诱使厂商不使用对手芯片等。此外,英特尔公司还需要支付大约几千万美元的罚款。
日本反垄断国际案例也并非都是针对单一企业的。例如日本、韩国、泰国等国家和地区的5家企业曾经就电视机用显像管销售结成卡特尔,公平交易委员会认定这违反了《禁止垄断法》中关于限制不正当交易的规定,命令它们缴纳数十亿日元的罚款。
日本国内的大、小反垄断案例也时常见诸媒体。例如,对于日铁住金钢板公司、日新制钢公司和淀川制钢所三家企业合谋提高镀铅钢板价格一事,公平交易委员会就认定这违反《禁止垄断法》中关于限制不正当交易的规定,责令三家企业撤销合谋的镀铅钢板价格,并罚款100多亿日元,这是迄今日本国内反垄断案例中最高数额罚款。相关三家公司以及6名员工因违反《禁止垄断法》都成了检察当局的起诉对象。再如,2008年公平交易委员会接到咨询,要求解释给一次订阅一年报纸的客户若干折扣优惠是否算不正当交易。公平交易委员会对此的回答是:“有正当、合理的原因除外”。
其实,反垄断离日本百姓生活并不远。今年8月上旬的一个案例就是很好的证明。对于生鲜食品,日本超市通常的做法是在下班之前对尚未卖出的食品分时段降价,比如歇业前1小时左右降价25%至50%等,原则是打烊前尽可能卖光。而与超市不同,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不打烊,对于生鲜食品,尤其是当日进货的盒饭,消费期限之前也不降价销售,只能等待废品回收,回收费用也由便利店负担。于是有一家便利店主人,因为有过在超市工作的经验,遂自己作主把当日进货的盒饭在保鲜期之前降价销售,既满足了部分消费者的需求,又减少了食品浪费。但这样做却违反了总公司的规定,那家便利店的做法最终被叫停,理由是“在便利店中不能出现相同商品不同价格,否则影响品牌形象”。
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获知此事后,以涉嫌违反《禁止垄断法》进行调查,认为涉案便利店总公司的规定违反公平交易原则,并责令其改正。8月5日,涉案便利店总公司表示,接受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裁决,正式决定同意加盟店对于消费期限前的盒饭等商品自行降价销售。
另外,8月冈山市的一起案例也很典型。起因是冈山市的一些中学与5家旅行社代理点就中学生修学旅行的价格进行了幕后交易。公平交易委员会进行调查后认为,这违反了《禁止垄断法》中关于限制不正当交易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冈山市教育委员会于是在8月6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市38所中学不要再与这5家旅行社有业务往来。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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