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盘开发商,为了填补资金链断裂漏洞,伙同身为销售负责人的恋人,将已售出住房及铺面再次对外发售,获利255.8万余元。昨日,两人因合同诈骗罪被郫县法院判刑,并处高额罚金。
43岁的林某以前曾开发过一些楼盘,26岁的邹某负责房屋销售,两人是恋人关系。
2007年,林某、邹某在郫县德源镇开发修建了一个小区。楼盘正式对外销售一年间,两人分别将由林某自己修建的19套住房以及两间铺面售出,并且签订了售房合同。此时林某的资金链发生了断裂,急需钱填补,林某以出售或者抵偿债权人债务的方式,单独或与邹某一起,再次将已售出的房屋和铺面拿出来进行二次销售,也签订了售房合同,共获得赃款255.8万余元。其中,邹某共参与犯罪金额37万元,这笔款项她全部交给了林某。
察觉不对的购房者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此情况。去年10月19日,有群众将林某扭送郫县德源镇派出所。一个月后,邹某也被抓获。
法院认为,林某单独或者伙同邹某,隐瞒房屋已被转让与他人的事实,再次与被害人签订售房合同而将该房屋予以转让,并收取被害人的购房款,构成合同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林某组织实施犯罪,是主犯,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2年,罚金5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判处邹某3年6个月,罚金10万元。(郫法董馨)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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