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丽水8月20日电 (记者 袁爽 实习生 柴燕婷
通讯员周欣洁)作为一个执法者,不仅没有以身作则,反而知法犯法,因贪图蝇头小利最终站在了被告席上。近日,浙江省丽水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松阳县西屏镇派出所所长方某徇私枉法案,方某因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2008年5月22日,原浙江丽水市中等专业学校总务处副主任谢某因涉嫌贪污罪被取保候审,第二天到西屏镇派出所报到接受其监管。取保候审期间,谢某通过女友林某找到原所长方某,表示谢共贪污5万元,已经有自首情节,如果再加个立功表现,就可以判缓刑,希望方某帮忙其提供立功线索。方某答应为其留意。
此后,林某多次跑到方某办公室要求提供立功线索。最终,方某经受不住林某的软磨硬泡,便将5月在工作中获得的一靖居口人涉嫌盗窃摩托车的线索及该人的手机号码信息提供给了林某,然后林某将该线索转告谢某。谢某随后到方某办公室进行假检举,方某授意所里干警为其做了一份检举立功笔录。
随后,松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以该笔录材料为依据给谢某出具了检举立功情况说明。而松阳县人民法院则根据以上材料,认定谢某有立功表现,对其减轻了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经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后,谢某贪污一案于今年7月重新审理,并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
另据调查,2005年至2009年,方某利用担任松阳县公安局古市派出所所长及西屏派出所所长的职务之便,还先后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9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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