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8月20日电(记者章苒)伙同他人共同贪污6000多万元的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先龙,20日被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贪污、受贿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审理查明,2003年9月至2007年,被告人王先龙利用兼任石化建材控股的华龙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便利,与被告人郑瑜明(华龙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被告人金如朋、张瑞祖(均系民企负责人)结伙,在台州市路桥区南山村村民安置项目和樟岙村村民安置项目中,共同贪污6311万余元。王先龙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98万元,并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巨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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