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的管党意识,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去年以来,临朐县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选聘了26优秀党务工作者担任“党建工作督导员”,指导基层做好党建工作。
选聘条件。该县规定,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策理论水平高,政治立场坚定;(2)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党龄8年以上,具有5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4)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选聘范围,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务政工干部或曾从事过党务工作的退休(职)干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均可参加报名。据统计,该县共有72人参加了报名登记,其中退休(职)干部10人。
选聘程序。工作中,重点把握好了四个环节:一是资格审查。该县委组织部组织专门人员,对照选聘标准和条件,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全面审查,在此基础上征求了当地纪检、政法、信访等部门的意见建议,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二是业务考试。该县组织专业人员统一命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一步考察报考人员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程度和实际工作驾驭能力。考试结束后,该县对外公开合格人选名单及综合成绩,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聘任证书。三是岗前培训。选聘结束后,该县采取请来教与登台讲、座谈交流与现场操作等形式,在县委党校对选聘人员进行了封闭式任前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党建工作督导员”的业务技能。四是选聘去向。本着“尊重个人意愿、便于工作开展”的原则,合理搭配工作岗位。其中,对合并后的镇(街道)由2人负责,对未合并的由1人负责,原来从乡镇交流到县直部门工作的4名同志,分别选择了原乡镇作为自己的联系点。
职责任务。“党建工作督导员”主要是负责所联络党(工)委党建工作的咨询、指导和督查,抓好各项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具体职责为:“三指导、两协助”。“三指导”,即指导基层按要求开展好“三会一课”、“五个好”党员创评、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保证基层党的活动正常开展;指导党(工)委科学设置党组织,规范活动方式,确保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党组织活动;指导党(工)委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破解当前难题,助推党建发展。“两协助”,即协助县委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每半年向县委汇报一次情况;协助党(工)委抓好班子、队伍和制度建设,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管理办法。该县规定,“党建工作督导员”以兼职方式代表县委行使督查职权,聘期一般为两年,聘任期间由县财政给予一定岗位补贴,期满后重新选聘;原则上,每月到所联络党(工)委开展工作不少于4天,对县委安排的重点工作,要全程跟踪督导。该县专门下发了“党建工作督导员”工作纪实日志,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交流。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管理,建立了考核奖惩制度,对工作不负责、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和组织调整;对工作表现好、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林组 孔磊) (责任编辑:杨媚)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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