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段时间,“不明真相”一词甚是流行。在一些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常以“不明真相群众”解释事件发生的原因。
群体性事件到底是“不明真相群众”造成的,还是因为“不给群众真相”引发的?
不给群众真相,结果将会怎样?一些群体性事件,就是因为权威部门没能及时分阶段披露有关信息,才引起群众的质疑不满,最终把一些原本不难处置的事件,演变成造成广泛社会影响的公共事件。
“瓮安事件”发生时,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要打破群体性事件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少数坏人的煽动下”发生的思维模式。在传媒市场化和网络信息化的时代,动辄以“不明真相群众”为理由搪塞原因,说轻了是自欺欺人,说重了是推卸责任。这种“不给真相”的行为,不仅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还涣散了民众的信心。因此,我们要改改“捂盖子”的陈旧思维,该公开的真相及时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强国网友)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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