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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无门的汶川塌桥受害者

2009年08月21日13:5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南都周刊

  “你回家治疗吧”

  25日早晨10点左右,峨眉山的黄化成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儿子黄伟在汶川彻底关出事了,让他到成都八一医院接孩子,黄化成一听孩子出事,匆匆往成都赶。

  一个小时后,黄化成抵达八一医院,却没有见到孩子的踪影,这时他又接到电话,说孩子伤势严重,被直接送到了华西医院急诊,让赶快过去。

  在华西医院急诊科的门口,刚好映秀卫生院将重伤的黄伟送到。双方在门口办理了交接手续。映秀来的医生大致介绍了事发情况,然后对黄化成说:“你得交1200元钱,这是你儿子在我们那边产生的费用。”

  黄化成来不及多想,说了一大堆感恩戴德的话,然后付了钱,没有任何票据。医生最后留下一句:“要票到映秀来开。”一溜烟离开。

  黄伟的抢救一下子花去了好几万,黄化成等黄伟伤情稳定之后开始反思,这么大一个事故难道政府就一点不管吗?

  5月27日,他联系了汶川县民政局,向民政表达了意愿。但对方一名刘姓局长回答:“对于这样的自然灾害,我们深表同情,但目前上面没有政策,只有你们自己想办法。”黄化成很不甘心,缠着这位局长说了一大堆困难,几近哀求。最后这位局长才答应,第二天过去看看。

  第二天,这位刘姓局长来成都华西医院看望了黄伟,并送上3500元现金。他特地声明:“这3500元是考虑到黄伟伤势严重,是汶川县民政局的特殊人文关怀。”黄伟成了7·25事故中唯一一名获得‘特殊人文关怀’的伤者。

  汶川彻底关大桥垮塌事故受伤的12名伤者中大部分被安排在汶川县人民医院和映秀卫生院接受免费治疗,但“免费的午餐”维持的时间很是短暂。伤者王余回忆说,当他住到第10天时,就有医生来请他出院:“你已经没有住下去的必要,你回家治疗吧。”

  王余担心回家治疗负担不起,何况折断的肋骨也不能动弹,就坚持住下去。

  第二天,王余的输液断了,医生又来请他出院,语气坚决:“你住在这里我们也只能给你提供口服药。”王余知道呆下去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他央求医生给他开一张转院证明,能到成都的医院继续治疗。但医生坚持说,“我们能提供的只能是出院证明。”

  其他伤者都遭遇到和王余同样的命运,住院到半月左右,医生就开始“劝出”,医院采用了断药手段,伤者不得不离开。

  “可千万别往外说”

  事故发生后,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赶赴现场,并批示,做好伤员救治和遇难者善后工作。这一消息被媒体报道之后,伤亡人员家属不约而同地感觉寻助有望,但在实际的处理过程当中,家属们却倍感凄凉与无奈。

  余远英告诉记者,当他们在汶川县人民医院找到王建章的遗体时,工作人员说,认出来怎么处理?是自己处理还是要我们帮忙?

  考虑到老家路途遥远和经济困难,余远英不可能把丈夫的遗体拉回家火化,她只能说让汶川方面处理。

  当天王建章的遗体就被运到都江堰市殡仪馆准备第二天火化。7月26日,当余远英等亲属赶到都江堰殡仪馆时,火化费又成为一个问题。家属只得给负责事故的交警打电话,对方说,上面没有这个政策,即便条件困难也得特殊请示,让他们联系汶川民政局。

  次日,家属联系到汶川民政局,在几经哀求之下,汶川民政局才派人前往都江堰殡仪馆处理,但只同意支付火化费500元,停尸费等其他费用需家属自付。

  情绪极度低落的余远英被这样的情形恨恨地抽了一鞭,她哀求着,哭喊着:“有钱人的狗都值几千上万元,我们一个平民百姓难道就连一只狗都不如啊。我们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你们那里遭遇意外,难道连裹尸布你们都舍不得出一张吗?”

  余远英晕倒多次,汶川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这才同意支付3100元的费用,并对余远英说:“考虑到你们确实困难我们才为你们争取了这么多钱,其他遇难者我们一分钱都没有管过。”然后,很神秘地把余远英拉到一边:“对你们的特殊照顾,可千万别往外说。”

  事故后记者在采访多位遇难者家属时,他们不约而同地反映,如果不积极争取,他们连火化费都不会支付。甚至有的遇难者家属找不到负责处理事故的部门。

  甘肃籍遇难者刘发贤(音)的亲属乔颜平说,事发后,他们寻亲到汶川县,找交警队,交警队答复,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应该去找民政部门。当他们找到民政时民政部门又说,这类事故应该去找安监局。前前后后他们被推向不同的部门,最后依然回到民政局。

  乔颜平说,他们在汶川县没有一个人主动来找过他们,都是自己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在汶川县坚持了两天,他不得不把遇难者刘发贤的妻子乔颜芳接回甘肃,除了获得火化费和一位领导看望伤者时发给乔颜芳的400元钱,他们再也没有得到任何帮助。

  “找谁都赔不了”

    做完截肢和盆骨手术的黄伟,又将面临腰椎手术,仅此三项已经花去13万元。经济压力让黄化成焦虑不安,而更让他不安的是刚刚二十出头的儿子以后的生活怎么办?

  这是一个被撕裂的家族。黄伟重伤,而同车的堂兄罗军当场死亡,留下不到三十岁的妻子覃春、一个六岁的孩子、四个老人,还有购车所欠下的30多万借款。

  面对困境,伤亡人员家属纷纷寄希望于政府救助。

  8月5日,黄伟亲属、罗军遗孀覃春等人前往汶川县,他们试图找到相关部门寻求援助。在汶川县民政局,接待他们的依然是那位刘姓局长,他对家属们说:“对你们的情况深表同情,但上面没有政策,你们最好去找你们当地的民政或者妇联帮助。”然后给黄伟亲属、覃春分别出具了一张“证明”,大意是让当地民政给予救济。

  同一天,覃春等人还去了汶川县政府办和县委办,县委办的工作人员干脆利落地答复了他们:“政府事情这么多,哪有时间来管你们。”

  家属拿出刊有四川省委副书记蒋巨峰讲话的报纸和其理论,对方却放言:这家报纸算什么,我们只认人民日报。

  从汶川回来,覃春和黄伟家属拿着汶川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找到峨眉山市罗目镇政府,镇政府也很无奈:“事故在汶川出的,我们也最多能给解决个低保。”

  考虑到覃春、黄伟情况特殊,当地民政部门在罗军下葬当天送去了3000元,给黄伟5000元。罗目镇也出具了一份“困难证明”给覃春,说:“下次去汶川的时候带上,看看有没有用。”

  寻求政府援助无望,家属们只能把最后希望寄托在保险理赔上。覃春的车是在今年3月9日花了34万购买的12吨大型货车。车辆购买了强制险、座位险和第三方责任险,按照规定理赔,死亡最高可获5万元的赔付。

  当覃春拿着保险理赔单去找到保险公司时,对方倒是很客气,详细地给她罗列出理赔所需要的手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事故认定书等。

  前几项都已经具备,唯独缺少“事故认定书”。覃春多次前往汶川映秀交警队,要求出具“事故认定书”,对方均答复:“这是自然灾害,我们开不了。”

  所有的事故伤亡者都遭遇类似的理赔困境,“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即便买了保险也一分钱都赔不了。”

  有家属想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补偿,状告汶川公路交通部门失职,但在四川当地却没有律师愿意打这样的官司。汶川县民政局一位局长奉劝余远英说:“这是自然灾害,找谁都赔不了,不要浪费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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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蕴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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