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8-22 02:48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全省119个县(市、区)全面开展,各级各类高校贫困生全部覆盖
本报8月21日讯(记者李林霞)今天上午,2009年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级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太原举行,来自全省119个县(市、区)政府部分代表、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与国家助学贷款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仪式。
我省高校学生助学贷款工作开始较早,成效显著。从2005年开始,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主动承担了我省高校学生助学贷款业务,至今已发放助学贷款4.9亿元,惠及全省39所高校、10万余人次。作为教育部确定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推进的六个省份之一,我省于2008年开始在榆次、临猗、浑源等7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当年向457名贫困大学生发放了256.56万元生源地助学贷款,今年在119个县(市、区)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并面向全省所有考上各级各类高校的贫穷家庭大学生,实现生源地助学贷款全覆盖,并做到应贷尽贷,确保不让一位大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与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县(市、区)政府及资助中心签订的《县级合作协议》上,要求县级政府要“建立本辖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落实经费和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协调资助中心开立助学贷款专户”“对风险补偿金不足以弥补生源地助学贷款违约损失的部分承担50%责任”。
据悉,今年我省仍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并行的方式,贫困家庭大学生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开学后还可在所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今后将逐步过渡到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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