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对中央政府重大公共投资教育、卫生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为推动中央保增长、调结构、保民生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今年5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专题调研活动,通过调研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来加强监督,推动政府改进工作。
去年四季度以来,国务院先后安排了三批中央投资共3000亿元,其中在教育方面安排154亿,在卫生方面安排235亿。今年5月底到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分别赴山东、重庆、甘肃、青海等8省市,深入学校、医院了解这些项目的实施情况。
参与调研的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茂东说,这次中央新增教育、卫生投资计划在地方得到高度评价和积极响应,拉动带动效果十分明显。
“中央投资拉动了一批地方和社会投资,尤其是在中东部地区,项目投资总额远远大于中央公共投资,明显改善了教育、基层医疗卫生等项目单位的基础条件,提高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在调研中,地方普遍反映,筹措中央公共投资项目配套资金的压力比较大,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更加困难。任茂东说:
“全国中职项目截至6月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仅为53.11%。卫生方面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落实的现象也非常普遍。”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项目本身要求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偏高的问题,也有地方没有明确配套资金的来源和责任等问题。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往往将配套责任逐级往下推,又推到了学校、医院等项目单位的头上。
“各地主要采取向银行贷款、工程承包商垫资以及项目单位自筹、土地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由此造成许多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后,又会背上新的债务。”
这就有可能产生一系列新的问题,比如不良贷款、拖欠农民工工资、乱收费等现象。专题调研组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建议,包括降低甚至免除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配套要求等等。任茂东说:
“省级政府要切实负担起资金统筹的责任,一般不应下推到县级,更不能让项目使用和建设单位产生新的‘三角债’。”
专题调研组还发现,形形色色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前期费用,比如地勘费、设计费、环评费、招投标费……,如此种种,占用了不少的项目资金。
“即使按行政事业费或者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也要占到项目总投资的15%左右,有的地方甚至达到项目总投资的25%。”
据了解,今年10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会听取和审议包括教育、卫生项目实施情况在内的中央政府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专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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