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 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建设中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的意见》,四部门立足监督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截至7月底,全区共查堵重大项目建设中的贪污、受贿等腐败案件金额556.149万元。
据了解,开展重大项目建设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重点是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安全。其中,保障性住房、交通、水利、环境保护、农村牧区基础设施等资金密度高的项目和农牧业、医疗卫生、教育等关系社会公共事业项目的预防为重点。在具体工作中,四部门主动配合重大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开展预防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为重大项目建设各方提供预防咨询,加强预防调查和典型案件分析,建立预测预警制度,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并推进建立重大项目管理的公开公示制度。对于亿元以上的项目,实行工程驻地检察院进驻制和上级检察院会同地方发改委、财政和审计部门联合预防巡防制。(记者 毛锴彦 通讯员 沈静芳 其其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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