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京举行,审议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行政强制法草案、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国务院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中央台记者冯悦、张华杰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今天(8月2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继续审议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草案、行政强制法草案,审议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国务院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首先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作的关于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基本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作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通过法律清理,对现行法律中存在的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法律之间明显不一致、不衔接的规定作出修改,是必要的,草案基本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作的关于行政强制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汪光焘对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作的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向会议作了国务院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谢振华说,面对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我国以对中华民族和全人类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张通过切实有效的国际合作,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基本框架,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携手努力,共同应对。解振华说:
“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但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最重要靠可持续发展加以解决。我国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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