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忠协议”价值百万 妻子带人半夜敲门找证据
一持有有“不忠协议”的少妇昨日此举为收集丈夫有外遇的证据
该案明日将在武侯法院开庭
昨日凌晨3时,有私家侦探假冒小区保安到二环路南四段某小区1704房间外欲骗开房门。
原来,一对正在闹离婚的夫妻曾签下一份约定:如果男方再出现婚外情和提出离婚,就赔偿女方100万元。因怀疑丈夫与第三者同居,于是请来了私家侦探帮忙。明日,这起特殊的离婚案将在武侯法院开庭。
半夜骗门为找证据
“咚咚咚!”昨日凌晨3时,有人敲二环路南四段某小区17楼一家住户的门。业主隔门问:“啥事?”门外的人说:“请问你是不是×××奥迪车的车主?”业主回答:“不是。”随后,门外的人又开始敲1704的房门。敲了几分钟后,屋内终于有人回应:“哪个?”屋外的人回答:“我是小区保安,你是不是×××奥迪车的车主?”屋内的人回答:“什么事情?”屋外的人说:“你的车被一辆运渣车挂了,我们把司机挡了下来,麻烦你出来处理一下。”
其实门外的人并不是小区的保安,而是贾真探商务调查公司的负责人贾仲生。屋内的人并没有开门而是报了警,警察随后赶到。一名中年男子开门出来并很快关门,这时一直躲在楼道里的一名少妇冲了出来,要求男子把门打开,“因为屋里有第三者”。男子并不开门,“怕她在屋里闹,希望到派出所解决。”双方随即发生了抓扯,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被带到了派出所。
昨日上午,这名少妇再次来到小区。有人告诉她,昨日清晨5时许,那名男子打电话给他,在1704接了一名年轻女子出小区。
100万的离婚约定
少妇名叫郭琳(化名);当时在屋内的是她的丈夫王夏(化名),现经营着一家策划公司。郭琳曾在网上发表了一篇名为《一个丧尽天良不择手段抛妻弃子的歪博士××》的博客文章,文中用非常煽情的语言详细讲述了他们夫妻俩曾经很相爱,并且她在丈夫遇到困难时向亲戚借钱甚至卖房支持他。后来丈夫在事业上有了起色,却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还要跟她离婚,导致她现在带着儿子过着非常艰辛的生活。该文在网上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很多网友跟帖谴责王夏。
这起原本普通的离婚,因为一份协议变得特殊起来。2008年8月23日,郭琳夫妻签订了一份约定:“如果再发生婚外情和提出离婚,就赔偿郭琳人民币一百万元。”私家侦探称,他们曾拍到王夏与另外一名女子挽手看电影的照片。
“现在这个时代,勾肩搭背都是很正常的事情。”王夏对记者称,妻子叫私家侦探调查他的行为让他觉得很愤怒。他承认自己之前有过一段婚外情,因为夫妻俩结婚后经常打闹,妻子性格很偏执。婚外情被妻子发现后,考虑到家庭的稳定和娃娃的以后,不想再和妻子闹下去,自己也想收心好好过日子,于是签订了那份约定。后来因为妻子不善待他的父母让他很伤心,于是打消了他继续和妻子过下去的信心。但王夏否认了自己现在有婚外情:“自己写的约定,自己肯定知道后果,绝不可能在离婚前搞这些。”
“忠诚约定”有争议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文多多认为,如果私家侦探是通过正常手段所获取的两人在公共场合亲昵的照片,可以成为证据。但在诉讼过程中,能否被法院最终认定还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官的判断。
文律师认为,若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系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则应认定为合法有效。但是在诉讼过程中,协议是否有效,以及这样庞大的赔偿金额能否被全部支持,还是有赖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官依据双方证据所做出的最终判定。
成都金牌律师、四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侯盛认为:对于夫妻忠诚约定引发的赔偿案业界存在一定争议,也出现过不同判决:2002年上海某法院审理了我国首例因婚外情而引发的“夫妻不忠赔偿案”,一审法院支持了夫妻忠诚协议的约定,判令违反约定的男方支付赔偿金,但上海市高院并没有支持该协议。2007年8月27日,河南某法院也审理了类似案件 ,一审判决不忠的男方赔偿,但不是从夫妻忠诚约定的角度,而是从女方精神损害的角度。本报记者 陈东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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