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份基金“铁公鸡”被媒体披露引发业界大讨论以来,7月1日之后发行的新基金在分红条款中已经发生重大变更:分红条款更具操作性,基民红利将获充分保障。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对今年7月1日至8月20日发行的24只新基金的分红条款,与曾被指为“铁公鸡”的南方稳健2号作了比较,发现新基金分红条款与其有重大差异。
据张远忠分析,在基金收益分配次数方面,新基金在分配比例上,不再以年度为基数进行计算,而改以每次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或收益分配基准日为基数。其中,兴业磐稳增利债券、友邦华泰行业领先股票等选择“每次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华夏沪深300指数和景顺能源等选择“该次可供分配利润”,而博时策略配置混合等其他基金则选择“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这样做,可以保证每次收益都在一定比例之上,不会出现一次分红过多,错过了则分文没有的情况,对基民利益有保障。
差异的第二个表现是,新基金分红增加新条款: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过去基金分红中对具体分红日期没有明确说明,原本可以分配的利润,因迟迟没有分红,随着股市的下跌最后竟成为亏损的不在少数,以致基民利益受损。
另外新基金在红利的分配方面也与过去条款不同。新基金在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时规定,按红利再投日或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老基金在这方面的表述是模糊不清的。新基金的这种规定,使基金分红再投资更明确,更具操作性。
记者采访了解到,许多业内人士认为,新基金在分红条款方面的变化,表面看起来只是几个字的差异,实际上内在差异很大,这反映了基金对基民利益的重视和尊重,值得肯定。
本报北京8月2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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