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最近安排3000万元资金,作为2009年度发放给全省所有农村离任村支书、村委会主任的生活补助,每人每月金额分别为80元、70元。
从2005年开始,江西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对从1949年10月1日至今,曾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满10年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生活水平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的农村离任“两老”人员进行生活补助。
考虑到物价上涨原由,2008年江西省财政增加安排1000万元,总量达到2000万元,使全省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每月可领取到80元和70元的生活补助。今年,江西财政再次加大补助力度,增加安排1000万元,总量达到3000万元,从而使补助对象扩大到所有农村离任“两老”人员。
据介绍,这笔补助资金将全部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已被招聘或录用为国家干部或职工、已享受乡镇企业退休待遇或“五保”供养待遇的,则不再享受此项补助;曾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或刑事处罚的,则不得享受此项补助。补助对象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2月审核一次,接受群众监督。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称,农村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他们责任重、压力大、工作累,条件相对较差。对他们予以生活上的补助,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从而自觉地热爱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随着经济的发展、财力的增强,财政对基层的投入将进一步增加。(记者林艳兴)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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