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由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的307个品种药中,本溪市6户医药企业有权生产其中67个(不含重复计算)品种,从而获得了参与新一轮药业市场竞争的许可证。
这67个品种药中,辽宁本溪三药有限公司有2个;辽宁好护士药业集团10个;辽宁福源药业有限公司3个;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28个;本溪仙草堂药业有限公司13个;本溪雷龙药业有限公司30个。其中,西药33种,中成药34种,且辽宁本溪三药有限公司的气滞胃痛颗粒为全国独家生产。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旨在通过确定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由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从而实现“让80%的老百姓不用贵药治好病”的目的,满足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2009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实现零差率销售,全部配备并首选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比例使用基本药物。同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可见,2009版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带给入选药物生产企业的,将不仅仅是荣誉的光环,而是一张张由政府“付账”的大订单。但是,要享用这块“蛋糕”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入选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生产企业能够在省级政府招标中成功中标。
本溪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秀智认为,入选目录的生产企业面临着共同的机遇,关键在于哪个企业能够抓住机遇,争取中标,使自己的产品进入医疗机构,这是对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产品质量信誉的全面检验。同时他还建议医药生产企业积极与本溪市的6家医药批发企业联手合作,参与竞标,实现“双赢”。
日前,记者来到辽宁本溪三药有限公司采访时看到,该企业无暇庆功,正在紧张地为即将到来的生产高峰做着各项准备。总经理何晓霞介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于9月21日正式施行,气滞胃痛颗粒的订货量届时必然大增,他们现在要多生产一些做好准备。他们还将全力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三年一调整,我们不但要保证气滞胃痛颗粒不被淘汰,还要争取让其它的系列中成药进入目录。”
另外,入驻辽宁(本溪)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的企业目前尚在建设之中,待这百余家企业陆续获得生产许可,本溪市入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物品种还将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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