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长沙8月25日电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湖南省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从9月1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用10个月时间,对全省农村地区无牌、无行驶证、无保险的摩托车,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
近年来,由于大量无牌无证摩托车的存在,导致全省农村交通事故频繁发生。
据统计,2008年,湖南农村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060起,造成982人死亡。其中,“涉摩”交通事故已占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60%。交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间接经济损失6亿元。
为此,湖南省决定,从9月1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在全省农村集中开展“三无”摩托车整治行动。
行动分为排查摸底、办牌办证、依法处置、整章建制四个阶段:即从9月1日至9月20日,进行宣传和摸底排查,掌握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数量、车型及分布区域,彻底摸清底数,建立无牌无证摩托车登记台帐;9月21日至2010年4月20日进行集中办牌办证,通过设立远程出单点形式,为车主购买交强险等提供一站式服务,规范摩托车交强险的销售,严禁拒保交强险或捆绑销售商业保险,简化工作流程,主动上门服务,按规定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摩托车当场进行审核比对和人工检测,核发号牌,为申领驾驶证人员组织专场考试,对主动办理报废注销登记的,建立便捷的移交渠道,当场办理移交手续,并公开集中销毁,及时办理注销;2010年4月21日至5月31日采取设点查控和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三无摩托车的全面整治,重点整治超员、超速以及无牌无证、报废摩托车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从严惩处,对排查出的三无摩托车,一律实施暂扣,并依法进行处罚,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在车主按规定缴清相关费用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摩托车销售企业、交易市场和车辆修理厂等场所进行集中排查,坚决查处销售报废、拼装摩托车的违法违规行为。20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对农村机动车登记情况、交通事故情况设立一定指标进行考核,制定农村交通安全员的经费保障政策,解决在乡镇设立交通安全站和在行政村聘请交通安全员的经费保障问题,建立方便群众办牌办证的长效机制,实行“一车一档”管理制度。
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杨琪君表示开展这次专项行动要达到涉摩交通事故的起数、死亡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数”同比下降20%以上,摩托车驾驶人持证率达80%以上的目标。(周立耘刘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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