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明娜受到良好对待 |
有知情人士说,曾明娜自2000年以后就多次帮中国政府“传话”,劝赖回国,因此赖对曾回国“早有心理准备”,也不排除赖昌星利用前妻“投石问路”的可能。
“我们还是希望阿星能想通了回国也希望政府能对他宽大。”曾明娜母亲说。
曾明娜的归国及受到良好对待,对赖当然有触动。在萌生“回乡也许不要紧”的想法的同时,赖也不免怀疑这是不是故意放给他的“诱饵”。
令赖昌星为难的是,国内媒体的报道会让加拿大法院认为他自己想回去,从而在“难民遣返风险评估”中处于不利地位。
“他对回国这件事,并不像有些媒体误解的好像他情愿回去坐牢,他那样的性格是会挣扎到最后一步的。”丁果说,“他很善于利用媒体,懂得适应形势,然后利用形势。”
“收入是多少,律师费用是多少,这个他都不讲。就是原来他那些钱到底怎么回事,都不讲。”丁果发现,赖最不愿意回答的问题都跟“钱”有关。
赖昌星曾告诉丁果,“现在很穷,是零,不,是零下。”但是现实中的赖昌星并没有给丁果留下生活拮据的印象,“他只是有时候对媒体会这么讲,可能想博得加拿大舆论的同情。”
在回答为什么还认为回国有风险的问题时,赖昌星说,他“相信中国政府,但害怕有些小人参与办案来害我”。
“她们回去没事,不等于我回去没事,我是案件的主角,办案的人是不会放过我的。所以我回去,很难保证会没事。”赖昌星说。
据《新世纪周刊》报道
父母身体不佳 促成曾明娜回国
相较于赖昌星,曾明娜的神秘程度丝毫不逊色。
赖昌星是受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有关资料显示,曾明娜与赖昌星共生育两男一女,长子赖俊健,次女赖真真,幼子赖明明,均已完成大学学业,此次和她回国的系赖真真。
曾明娜于1999年8月随赖昌星举家从香港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氏夫妇拘捕。2004年5月底,曾明娜在温哥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申请与赖昌星离婚。2005年6月21日,曾明娜离婚申请获法庭裁决批准。
曾明娜跟赖昌星一样,文化程度虽然不高,在生意场上却精明能干,独当一面,成为赖昌星的得力帮手。在远华集团大规模走私犯罪活动中,她亲自掌握财权,曾是中国公安机关通缉的要犯。
据悉,家中父母身体状况都不佳,这是曾明娜一心想回国的重要原因。来源: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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