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8月25日专电 本想炸死17年前的情敌,但用电视机伪装的炸弹却误炸了送货司机的家人,造成送货司机的妻子及妻弟死亡。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这起罕见的“电视炸弹”案进行一审宣判,凶犯李山的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2年年初,李山在邻县一处采石场打工期间与妻子发生争吵,一气之下将妻子赶走。妻子因此与邻村的陈某发生两性关系。李山曾找到陈某理论,并因此结下仇怨。
“每次看到自己的媳妇都会想起陈某,就想把他弄死,因为当时孩子太小,才一直没下决心。”此后,他苦等机会,并利用在采石场打工之机,窃取了民用炸药及电雷管、导火索等爆炸物品。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李山患上心肌梗塞,自觉生命不长,便撵走妻子,让儿子外出打工,然后酝酿用炸药炸死陈某。今年1月3日,李山家里的电视机坏了,制作“电视炸弹”的想法随之产生。次日,李山用炸药及电雷管制作成了爆炸装置,并装入电视机内。当晚,用三轮车将“电视炸弹”运到了离陈某家不远的地点。随后雇用赵某的出租车,声称自己是陈某的亲戚,给他送台电视机。
1月4日晚,警惕性较强的陈某没有收下这台送来的电视机,赵某只得把电视机拉回自己家中。1月5日,赵某外出,他的新婚妻子想看看这台电视机是否好用,就接通了电源,惨剧就此发生。爆炸的电视机将正在玩耍、年仅7岁的赵某妻弟当场炸死,22岁的赵妻被炸伤,不治身亡。
今年1月10日,警方在义县火车站将正准备潜逃的李山抓获,很快在其家中收缴了余下的爆炸装置。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