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是在看了一则报道之后,才知道自己原来已经染上了“网瘾”。据报道,参与制定网瘾界定标准和治疗规范的一名专家说,“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而且,网瘾诊治标准有望年内出台。
每周上网40小时就是网瘾,这瘾也太容易染了吧?以笔者为例,上班时必须上网,在家也时常上网,这样一算,每周上网时间至少在60小时以上,标准的“网瘾”!可我怎么觉得,上网给我带来的是工作的便捷和信息的丰富,而不是像某种疾病一样需要“诊治”呢?上网时间长,那是因为我工作需要、生活需要、娱乐需要,怎么就是“瘾”,就成了一种病了呢?
还好我是成年人,没谁送我去“戒网瘾”。
但对青少年来说,上网还真有点危险,倒不是说耽误时间之类,而是你一“沉迷”,那就是“网瘾”,很可能就会被送到某个“魔鬼训练营”来一番“惩戒教育”。有人戒网瘾“戒”到病危,甚至有人“戒”掉了性命。
健康上网,人人有责。可搞这么一个网瘾标准,究竟何意?容我“以小人之心度专家之腹”,把网瘾标准定那么低,需要“戒瘾”的人自然就多了,那么网戒机构的生意不就红火了吗?据称,戒除网瘾的产业规模有数十亿元之巨呢。
因此,我高度怀疑,制定网瘾标准的专家是网戒机构的托儿。而且,这次恐怕连“酒瘾”标准也一块制定了,若不出意外,估计“烟瘾”标准也指日可待了。手握重金的投资客们,别再蹚股市和楼市的浑水了,赶紧去投资网戒、烟戒、酒戒机构吧。(右撇子)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