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之声不止
经济适用房暂难退
本报记者 荆宝洁 北京报道
反对经济适用房的声音,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就从来没有停止过。2009年8月,这种声音似乎更加强烈。
一段时期内,不仅在广州、长春、石家庄、昆明等地发生了弃购现象,8月紧接着又爆出了南阳套用经济适用房指标开发商品房的新闻,而武汉发生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北京则出现经济适用房违规出租事件。
经济学家们激烈讨论这项制度的存废问题。
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公布的上半年经济适用房建设情况,从另个一角度说明了该项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并不顺畅。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新开工经济适用房3388万平方米、48万套。而去年底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2009年到2011年,全国将平均每年新增13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据此计算,上半年的开工量仅占今年应完成平均数的37%。
原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现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张元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经济适用房的主要问题出在管理环节,而非制度设计环节。
存废争议
各种违规现象的爆发,更加将矛盾集中于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存废问题。
著名经济学家、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茅于轼早在几年就提出了取消经济适用房的观点。他在多个场合也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原因是,他认为“经济适用房”虽作为解决低收入弱势群体的政策已久,但实践证明,它可导致经济腐败。
在近日举行的一个公开论坛上,多位经济学家表示,经适房制度漏洞百出,应退出历史舞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还建议,政府要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干预力度,“二次房改”的时机已经到来。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公开表示,经济适用房破绽百出,应该走出历史舞台,融合到一般商品房的概念中,让市场解决它的配置问题。贾康建议,对于高于最低收入阶层,又不能顺利取得产权房的社会成员,应推出经济试租房。他表示,政府应该通过对新建房、二手房的引导,来提供经济试租房,使之能够满足毕业而未婚的大学生群体的现实需要。
张元端回忆说,经济适用房在建设之初就曾经遭遇过很多开发商的反对。中国社科院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杨重光也告诉本报记者,国土资源部内部也有很多不赞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声音。
经济适用房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杨重光举例说,有些城市的中低收入者有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但由于经济适用房所在区位条件差,不符合购买者的心理预期。此外,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最显著的区别是价格。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之间价差明显,而在很多二、三线城市,经济适用房仅仅比商品房每平方米便宜几百元,不能够满足购买者的心理预期。
重在加强监管
杨重光认为,根据各个城市的情况,经济适用房应该适度建设,不一定要取消经济适用房建设,应该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解决。
张元端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住房改革的核心在于对于不同家庭收入的人群,采取不同的住房政策。在住房保障体系中,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还是要依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两个手段。
从上半年的运行情况来看,相比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速度快一些。上半年,全国已开工建设廉租房105万套,占今年建设计划的59%。一种观点也认为,经济适用房将逐渐被廉租房所取代。但张元端认为,经济适用房作为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一环将长期存在。
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看,经济适用房制度存在科学性,但执行中“走了样”。张元端建议,主要应该从四个环节加强管理。首先是购买对象的确定;其次是建筑标准的确定,面积、装修标准都应有所规定,避免有些地区经济适用房面积过大导致中低收入居民无力购买的现象。第三,应加强审查和公示,购买的居民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应该完善退出机制。
尽管地方政府在上半年尚未完成阶段性任务,但为了达到房地产市场保供给、抑房价的全局目标,未来四个月内,在中央强力督促下,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将进一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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